关于举办2008年上海市“真彩杯”学生绘画书法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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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宁区少年宫
为了贯彻实施《上海市学生民族精神教育指导纲要》、《上海市中小学生生命教育指导纲要》,大力弘扬民族文化,激发青少年学生自信自尊自强的民族精神,培育热爱生命、热爱生活的美好情感,用书画艺术展示他们蓬勃向上的精神风貌,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提高学生的艺术素养,推进全市各级各类学校艺术教育的发展,上海市科技艺术教育中心决定于2008年“六·一”期间举办2008年上海市“真彩杯”绘画书法作品展览和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上海市艺术教育委员会
主办单位:上海市科技艺术教育中心
协办单位:上海乐美文具有限公司
承办单位:上海市科技艺术教育中心书画分中心
(上海市长宁区少年宫)
支持单位:中国福利会上海宋庆龄基金会
二、 主题内容
“真彩2008,我们为祖国加油!”
2008年是伟大的中国年,在庆祝改革开放三十年来的成就,顺利举办2008世界奥林匹克运动会、神舟7号升空和迎接上海世界博览会等重大题材的范围内,组委会将针对学生的特点,组织专业教师对主题内容细化成适合表现的具体题目,供参赛者自主选择并根据题目进行创作。题目分为主观情感型、主题客观型、技能创意型三类,学生、教师和组委会都能以此进行操作和评价。具体命题信息将公布于上海艺术教育网和上海校外教育网上。
三、 作品要求
1、 参展作品必须是个人独立完成的、原创的,谢绝临摹。(绘画作品限平面制作,画种不限)
2、 绘画尺寸以四开为准(不超过40×60cm),书法作品软硬笔均可,六尺直幅对开(不超过35×130 含对联作品,不收横幅)。篆刻作品须有题签,不少于八枚印花,含一边款拓片的四尺直幅对开。国画作品尺寸参照绘画和书法尺寸。
3、 拒收已装裱过和装镜框的作品,超过规定尺寸的作品、参加过评奖和展出的作品也不得入选。
4、 每件作品的作者和指导教师署名均为一名。
四、 评审办法
1、 本次展赛的绘画和书法项目均设幼儿组、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中等职业学校组。
2、 本次展赛由各区县组织初评,初评评委名单须报上海市科技艺术教育中心审核备案,参加初评的评委不进入复评、终评。评选出优秀作品参加市级复评(规定名额参看附件)。
3、 小学组绘画复评将进行试点,分为三个年龄段,举办现场命题创作比赛。命题由题库现场抽取。
五、 奖项设置
1、分类别和组别设一、二、三等奖。(油画棒绘画作品和硬笔书法作品增设专项奖)
2、评选优秀组织奖、优秀组织者和优秀指导奖。
六、总结和颁奖
1、 在六月一日国际儿童节期间,上海市2008“真彩杯”学生书画作品展正式展出,举行隆重的颁奖活动。
2、 在活动启动、颁奖及作品展出时,媒体集中进行报道。
3、 获奖作品制成画册赠送获奖者。
七、 报名方法
1、 本次展赛不收取报名费。
2、 集体报名:由各学校组织学生参赛,作品集体送交学校所在区县指定报名点(青少年活动中心或少年宫);报名应附学生个人参赛表和总名册(打印稿和电子文档)。
3、 个别报名:中小幼学生个别参展作品送交本人学籍所在区县指定的报名点(青少年活动中心或少年宫)。报名同时必须详细填写参赛表格的有关事项,以便联系。
4、 各区县报名点接受集体和个人报名时间由各区自定;
5、 中等职业学校参赛作品于4 月5日直接送交书画分中心,不参加区内初评。
八、 复评收稿时间、地点
上海市科技艺术教育中心书画分中心收取各区县评选出的入围作品和总名册(包括打印稿和电子文档光盘)。
收取作品时间: 2008年4 月10 日(上午9时至下午5时)。
地点:上海市科技艺术教育中心书画分中心(愚园路1136弄31号,长宁区少年宫内)
九、 收藏与退稿
1、 所有获一、二、三等奖的作品,均不退稿,由上海学生美术馆收藏,发收藏证书。
2、 未入选的作品将在全市书画教研活动时办理集体退稿。
展赛的解释权在2008年上海市“真彩杯”学生绘画书法作品展组委会。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组委会办公室设在上海市科技艺术教育中心书画分中心(愚园路1136弄31号,长宁区少年宫内,联系电话:52380815),还可以登陆
WWW.YSJYW.ORG 上海艺术教育网或
WWW.ASELINE.NET 上海市校外教育网查询。
上海市科技艺术教育中心
2008年1月 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