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楼zhy9411
(不负功夫。)
发表于 2006-5-24 1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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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公建配套学校(初中)
关于同意申办“上海民办张江集团学校”的批复
【索 取 号】 XA8.0301005-2006-003
【信息名称】 关于同意申办“上海民办张江集团学校”的批复
【文件编号】 浦社发〔2006〕教字38号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载体类型】 纸质
【记录形式】 文本
【发布机构】 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局
【发布时间】 2006-05-08
【来 源】 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局
【内容描述】 同意上海张江(集团)有限公司申办“上海民办张江集团学校”
【关 键 词】 教育 民办学校 申办 批复
【正 文】
上海张江(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提交的《关于申请设立上海民办张江集团学校的请示》及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二章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二章、第三章的有关规定,经审核,同意设立“上海民办张江集团学校”。学校地址:浦东新区藿香路38号,学校负责人:刘小龙,学校办学类型:小学、初中、高中。
希你们接文后,抓紧筹建新校开办,并不断完善办学条件,依法规范办学。因藿香路38号校区属公建配套学校(初中),凡涉及初中对口地段入学的学生应优先录取,并享受公办学校收费标准。
特此批复。
二ОО六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