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楼yanli9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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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6 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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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象你们这种情况根本不需要退回重开的.增值税发票90天内认证,抵扣都有效的.你们5月的发票,最起码要到7.8月才过认证有效期呢!
其次,如果真的要退回,那么隔月要开负数发票(即红字发票),具体如下:
1)90天内购方已经认证做抵扣,无论何时发生退货;
2)所购货物不属于增值税抵扣项目;
3)发票无法认证。
这几种情况由购方去国税办理开具红票的通知单,然后将通知单寄给销方,销方根据通知单开具负数专用发票后,将负数发票的第二联与第三联寄给购方入账。
1)90天内,发现票据错误购方拒收;
2)90天内发生退货但是购方尚未认证发票;
3)90天内,隔月,发票尚未寄出,自己发现票据错误。
这三种情况由销方去国税局办理开具红票的通知单,同时根据通知单开具负数发票。
备注:1.无论哪方去申请通知单,都可以要求全票冲红,也可以要求部分退货部分冲红。只需在申请报告中写清就可以。2.退货情况,去办理通知单需带一些基本资料:盖申请方公章的书面申请报告一份;盖双方公章的情况说明或者拒收证明一份;发票联/抵扣联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记账凭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电脑里开具红字发票的申请单两份,盖好公章和财务章;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相应的出库单、入库单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若是外销的,还需要报关单、码单等国税要求的相应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