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楼大宝二宝妈
(很有爱)
发表于 2009-10-2 21:18
只看此人
中/晚餐时间应不应该另外计算?
RT,想请教大家的工作时间是不是包含了中/晚餐的时间,到底劳动法是怎么说的,如果是不包含的,那么应该是多长时间合法? 另外,如果是因为工作关系需要上晚班,超过几点应设晚餐时间?时间又应该是多长为宜?如果实际工作根本是腾不出时间吃晚餐的,而晚餐时间又是虚设在那里,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
最后,请问如果公司老板每天都会在即将下班时开会,而且总是会拖延员工的下班时间,短则半小时,长则一两个小时不等,还扬言开会时间不算加班时间,这样做是否合法?员工应该如何维护自身的权利?
[ 本帖最后由 大宝二宝妈 于 2009-10-6 17:50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