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3楼胖胖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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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9 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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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外汇管理的规定应该是严格一一对应,也就是收到的那笔钱对应哪一次出货,就严格写那一次出口时用的核销单号码,但是有的公司出货数量太多,(笔数)一一对应往往有困难,而且偶尔有几单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收汇,或者实际收到的钱和报关金额有较大差异,所以为了及时外汇核销和申报退税,就采取了只对金额的方法,如果你们公司的量不是很大的话,还是建议你做一一对应,我自己就是这么做的,不是很麻烦,(因为我们公司的量还可以,而且我每笔出口都记录核销单号码和报关金额的),虽然目前为止外汇管理局没有在这方面检查过,但是保不住以后会查,因为现在的政策比以前紧,而且现在都是用电脑在后台核查的,查点什么我们都不知道,所以能做到就做到,以免出了麻烦无法补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