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楼贝贝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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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8 1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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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为了加强会计电算化工作的管理,保证数据的安全、正确、可靠,充分发挥会计电算化在现代企业管理中的作用,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根据《会计法》和财政部、上海市财政局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和会计电算化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岗位和工作职责
会计电算化岗位和工作职责
1. 出纳:负责现金、银行存款日记帐的日清月结,余额的帐实相符。
2. 会计师:负责对收入、付出、转帐会计记帐凭证编制及其帐目的计算机输入,并对收入、付出会计凭证的审核等工作。
3. 部门经理:负责对转帐会计凭证的审核,会计帐簿,报表及部分会计数据的处理工作及全面负责系统运行制度;规章、权限的审批;协调计算机及会计软件系统的运行工作,以及对报表的确认,对数据的分析等工作。
第三章 系统操作管理
1. 操作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相应的培训,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同意后,才能上机操作。
2. 操作人员严格保密操作密码和口令,不得将其告知其他任何人,泄露操作密码。
3. 操作人员上机操作的工作内容和权限必须经计财部负责人审批,操作人员要严格按操作权限操作,不得越权操作或擅自上机。
4. 输入计算机的记帐凭证等会计数据未经审核,不得在机内记帐,保证输入数据的正确性。
5. 在操作人员发生变更时,必须变更操作人员的密码和口令。
6. 操作人员要妥善保管好有关数据、资料,不得擅自调出、修改、删除职责以外的程序、数据。不得擅自泄露有关会计资料及向外提供、复制盘片。
7. 操作人员离机前,应执行相关命令退出会计帐务网络系统。
第四章 系统安全和数据管理
1. 帐务网络系统实行进网口令,通过密码设置,明确各人的工作职责和工作权限,确保系统安全保密,职责分明。
2. 对数据程序实行定期备份,分别进行硬盘备份和软盘备份,对磁性介质存放的数据要保存双备份,异地存放。以确保会计数据的完整、安全。
3. 如软件修改升版和硬件更改,应在专业人员指导下进行,保证实际数据的安全和连续。
4. 严禁使用来历不明的软件,不得使用游戏机软盘等。安装使用防病毒软件,防止病毒感染。
第五章 档案管理
1. 严格按照财政部有关规定的要求,对记帐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等数据及存储在计算机硬盘中的会计数据以及其他磁性介质或光盘存储的会计数据和计算机打印出来的书面等形式的会计数据、帐簿、报表,指定专人负责,归档保管。
2. 对电算化会计档案保存,做到防磁、防火、防潮、防尘,重要会计档案准备双份,存放在两个不同的地点。
3. 采用磁性介质保存会计档案,指定专人定期进行复制,防止由磁性介质损坏,而使会计档案丢失。
4. 实行磁盘备份目录登记制度,标明盘号,内容,保管地点,正副本,各次复制时间及使用原因等情况。
5. 外单位调阅会计档案,须经计财部负责人审批后方可进行,程序软盘。文档资料,硬盘及帐务备份软盘,未经许可不得复制修改。
本制度自二00三年一月一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