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血的青春才更像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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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血的青春才更像青春
闫红 今天 0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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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里写秦钟,有点怪怪的,比写他姐姐秦可卿还要怪。
他颜值高:“眉清目秀,粉面朱唇,身材俊俏,举止风流,似在宝玉之上,只是怯怯羞羞,有女儿之态”。这种女性化的美,可以参见如今娱乐圈里那些描眉画眼的小鲜肉。
热爱女孩儿的贾宝玉,却是最爱这种美,加上家中没有和他年龄相当的同性玩伴,当秦钟一出现,他就立即有了强烈的想和秦钟做朋友的愿望。
他们迅速地克服了门第差异,商量着要进入同一个学校读书,当他们得偿所愿,进入学堂,立即开始了无法无天的生涯。书中说:“秦钟腼腆温柔,未语面先红,怯怯羞羞,有女儿之风;宝玉又是天生惯能作小伏低,赔身下气,情性体贴,话语缠绵,因此二人更加亲厚,也怨不得那起同窗人起了疑,背地里风言风语,垢谇谣诼,布满书房内外。”
听这意思,大约是同学都认为他俩有点暧昧,至于他们到底有没有那么一档子事,曹公虽然说这是“垢谇谣诼”,但只怕也是故意要板着面孔,装作正经人的样子。那个学堂原本就是乌烟瘴气,各怀鬼胎,秦钟宝玉和同学们熟悉起来,便和一对名叫“香怜”“玉爱”的小学生勾搭上了。
不是说宝玉和秦钟之间有点暧昧吗?这怎么就赤裸裸地移情别恋了?非也,在这个没有女生的男校里,这些耳濡目染长辈们乱搞“同性性”而不是“同性恋”的小男生之间,这种对于同性的亲昵与觊觎,甚至有所行为,也许更多的是一种模仿性的游戏。秦钟对香怜的殷勤引起了其他同学的嫉妒,引发了一场私塾里的战争,宝玉拿出少爷的身份,弹压住了的对方,事情传到秦可卿耳中,给病中的她添加了烦恼,成为将秦氏推向死亡的一点微小助力。
(资料图:新版《红楼梦》中的秦可卿与秦钟)
秦可卿的死,没能让秦钟变得严肃起来,送葬时,他们随大队人马路过一个村庄,遇见了一个名叫二丫头的村姑,秦钟竟然还有心思暗拉宝玉说:“此卿大有意趣”。倒是贾宝玉,虚伪地笑责他说:“该死的,再胡说,我就打了。”
看上去羞涩的秦钟,骨子里比宝玉更加放肆(我想了想,还是放弃了“淫荡”这个略显贬义的词)。在馒头庵,他又勾搭上了小尼姑智能,见她独在房中洗茶碗,就跑过来搂着亲嘴,一来二去的,还弄到了床上,被宝玉抓了个现行。但宝玉也不是啥干净人,跟秦钟说:“这会子也不用说,等一会睡下,再细细地算账”。这话已经够暧昧,曹公还唯恐别人不明白似的说:“宝玉不知与秦钟算何账目,未见真切,未曾记得,此系疑案,不敢篡创。”根本就是此地无银嘛。
除了和宝玉初相见时斯斯文文咬文嚼字地说了几句场面话,秦钟的出场,总有情欲涌动,迫切、多向,无餍足。但就这么个力比多如此旺盛的人,身体底子却很差,在郊外略受了些风霜,和智能儿经历了些风月,回家就先生了一场病。后来智能儿跑到他家找他,他爹气得打了他一顿,还把自己给气死了。秦钟“又添了些症候”这病“日重一日”,没多久,他就“不中用了”。容我不厚道地说一句,这秦钟啊,根本就是把自己作死的。
秦钟之死被曹公写得很不庄严,有鬼判来捉他,秦钟惦记着家里还有三四千两银子没花完,另外智能尚无下落,求着鬼判网开一面。鬼判都骂他不明事理:“我们阴间上下都是铁面无私的,不比你们阳间瞻情顾意,有许多关碍处”,秦钟搬出宝玉,鬼判方唬慌起来,因宝玉“时运旺盛”,这时倒也不说什么“铁面无私”的“鬼话”了。
而宝玉和秦钟的这最后一面,秦钟交代给他的临终遗言也非常不可思议,竟然是:“以前你我见识自为高过世人,我今日才知自误了。以后还该立志功名,以荣耀显达为是”。说毕,长叹一声,“萧然长逝了”。
这就很奇怪,秦钟可以在死前幡然醒悟,来个思想上的大升华,但以《红楼梦》的细密写法,这个对于宝玉十分重要的朋友,他的醒悟总该有个过程吧,为何会如此粗略地一笔带过?他为何会跟他姐姐秦可卿一样,在生命的最后时刻,突然变成了一个很“上道”的人?
这些疑点,在我年轻时,是没有心思去解决的。反正不喜欢秦钟就是了,他的那种阴性的美,周身遍布的荷尔蒙气息,都令人由衷反感。好在十六回之后,他就被翻篇了,还是贾宝玉和大观园里那些女孩子的诗情画意更合我的胃口。
这种隔膜感在许多年后某次重温红楼时被打破。第四十七回,柳湘莲准备将薛蟠暴揍一顿再远走高飞之前,曾和宝玉告别。宝玉问他可有去秦钟坟上,柳湘莲说他不久前才去过,看到秦钟坟上的土被雨水冲得松动了点,就弄了几百钱,雇人去收拾好了。宝玉说,上月大观园的池子里结了莲蓬,他摘了十个,叫茗烟供到秦钟坟上,发现那坟被新筑了。柳湘莲说不劳他费心,他连十月一给秦钟上坟的花销都准备下了。
书中没说柳湘莲和秦钟是什么时候认识的,这不奇怪,这柳湘莲“素性爽侠,不拘细事,酷好耍枪舞剑,赌博吃酒,以至眠花宿柳,吹笛弹筝,无所不为”,亦是个风流人物,和秦钟也算一路。只是,正式出现在我们面前的柳湘莲明显更成熟,而宝玉,也不再是当初和秦钟厮混时的那个宝玉,也许他们都变了,只有秦钟没有变,因为他死了,死亡将他永远地留在荒唐少年时,宝玉和柳湘莲对秦钟的缅怀,也许就是对自己的荒唐年少的缅怀。
李方老师多年前曾有一篇文章,标题是《不死人不叫青春片》,十几年后,这说法依旧没有被刷新。死亡、堕胎、撕叉,几乎成了所有青春片的标配,没办法,当我们已经无法穿越回当年,那些浓墨重彩的狗血,更能帮我们寻回久违的悸动。
和秦钟厮混的那段岁月固然荒唐,但毕竟是年轻的时候,朔爷曾说:“谁没年轻过,但你老过吗?”其实“老过”也没什么了不起的,完全可以反驳回去:“我总会老去的,但你还能再年轻吗?”不能了,青春的小鸟一去不回还,无论是宝玉和柳湘莲的缅怀,还是曹公工笔画般记录下那一切,都是试图寻回当初的一种方式,那青春越是荒唐,越与安稳练达的眼下大相径庭。
但是,又为何把秦钟之死写得那么滑稽呢?每个人都可以有自己的看法,我的猜测是,写前十六回时,曹公只是想写,却并不非常清楚,他到底要写怎样的一部小说。
在前十六回里,黛玉宝钗虽然也已出场,但都是散漫情节,曹公更集中地写了三个人的死亡,一是贾瑞,一是秦可卿,还有就是秦钟。秦可卿之死被写得隐晦,她的判词有“情既相逢必主淫”,大致可知与情欲有关,贾瑞更不用说,他勾搭凤姐送了性命,秦钟之死亦为情欲所累,三个人的死亡,似乎都是为了引向一个结论:“珍惜生命,远离欲望”。
在太虚幻境,警幻仙子对贾宝玉的劝喻也是这个主题,先是引出一个美女与宝玉云雨,然后让美女带他到荆榛遍地狼虎同群的绝境,让他知道,情欲所在便是迷津,“快休前进,作速回头要紧”。前十六回,曹公用实例、用警语一再皴搓这个主题,旧小说都这样,“喻世”、“警世”、“醒世”,总要弘扬点什么,倡导点什么。历经磨难的曹公,一肚子过来人的感触,最初,他以为,他那感触,主要是由悔恨构成。
如果他当初好学上进,如贾兰那样考取功名,即便不能力挽狂澜,起码能够保全一部分,而不像现在这样眼看着家族运势一泻千里。他最初不正是像秦钟说的那样,“自以为高过世人吗”?现在不正是发现“自误了。以后还该立志功名,以荣耀显达为是”吗?秦可卿对于凤姐的一番嘱托也正是应对家族颓势之良策,但在当初谁会听呢?至于贾瑞得到的那个“风月宝鉴”,大家当初都应该拿来照一照,如若认清真相,未雨绸缪,何至于落到这一步?
《红楼梦》开篇,作者便说到自己的悔与愧,以及“悔之无益之大无可如何”,说“自欲将以往所赖天恩祖德锦衣纨袴之时,饫甘餍肥之日,背父兄教育之恩,负师友规训之德,以至今日一技无成、半生潦倒之罪,编述一集,以告天下人。”在这种心态下,时不时来点唐僧式的训诫,便可以理解了。而这也是新手常常会选择的捷径:塞点大道理,塞点鸡汤,就可以让文章看上去像是那么回事,毕竟,人家都是那样写的。
但还是有些东西无法融化在这道理里,比如当初与秦钟胡闹时的那些恣意快乐,与黛玉宝钗晴雯袭人相处的温存细节,虽然说,色即是空,他却不能轻慢那些刻骨铭心的感受。我不知道曹公有没有困惑过,他到底最想写什么?应该写什么?该如何判定那些是是非非,我只知道,写了十六回后,曹公才终于摆脱了所有的大道理,与秦钟的那一场厮混固然荒唐狗血,但是,谁的青春不狗血?狗血的青春才更像青春啊。
人生亦是同理,你总结过往,你悔不当初,如果人生可以重来,你要怎样怎样。凡有所相,皆是虚妄,程序般精密的人生无趣且不说,也不可能有,那么何妨享受这现实?虽是茅椽蓬牖瓦灶绳床,亦有晨夕风露阶柳庭花相伴,按照内心去描述那一切,以文字穿越,便抵得过万千道理。随着写作的深入,曹公从一个模仿者,渐渐变成了自由的写作者,当他发现凡经历者皆有滋味,是否还有开头那么多悔恨?
鲁迅先生曾说:“自有《红楼梦》出来,传统的思想和写法都打破了。”这种打破,是在写作的过程中逐渐实现的,就像在大雾天出行,伸出手去触摸,终于抓住心里面最真切的那一部分。至于前面十六回,是最初那段茫然的路途,他首先要上路,踩着它,一步步走到自己想要去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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