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敌之间的真友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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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敌之间的真友谊 | 小宝读经典
2016-12-14 迟小宝 哈牛堂
小宝读经典
所谓经典,就是不管读多少遍,每次读都有新的感动。比如《飘》,十几年前读的是美貌与爱情,现在读出更有味道的友情、人性与世事沧桑。从今天开始,宝姐姐跟大家聊聊《飘》。点击文下二维码,关注宝姐姐的会客室,第一时间抢鲜阅读。
>>>一<<<
《飘》当年刚出版的时候可不是以居高临下的经典姿态出现的。像《红楼梦》一样,《飘》曾经是一部流行小说,开启一直流行到今天的两男两女四主人公模式,女一爱男二而不得,男一爱女一而不得。
女一郝思嘉从小暗恋英俊沉稳,充满神秘感的卫希礼,而卫希礼却选择娶了其貌不扬的女二韩媚兰。郝思嘉是什么人,那是远近闻名的大美女,大庄园主郝家的大小姐,碧绿色的眼睛,杨柳细腰,身材窈窕,性格活泼,整个郡的世家主公子们无不为之倾倒。思嘉能轻而易举的让任何一个年轻帅气的小伙子臣服于她的魅力之下,然而她只爱那个若即若离的,一开口就是她从来听不懂的哲学艺术的希礼。
然而希礼却娶了相貌平庸,身材瘦小,跟陌生人说话都会紧张脸红的媚兰。
思嘉想不通。她更不相信希礼会爱这么一个平庸女子。她在希礼宣布婚讯的当天就负气把自己许给了媚兰的哥哥韩查理,以示报复。她更无数次希望媚兰死掉,这样她就可以拥有希礼了。
思嘉和媚兰就这样成了情敌。
这个情敌,一做十几年,直到媚兰流产去世,思嘉才发现,她根本不爱她幻想了十几年的希礼。她更是绝望的发现,这个她曾经暗自无数次诅咒的情敌,是她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的女性朋友,甚至是除了母亲以外唯一真心爱她维护她的女性。然而她就要失去这个永远坚定的盟友了。
这对情敌之间的感情,是我读过的最美好的女性间的友情。
>>>二<<<
一场来势汹汹的南北战争,把如诗如画的南方种植园主的生活硬生生的一劈为二。往昔是无止境的音乐、舞会、美酒和美食,现在是满目疮痍的城市和荒芜的乡村;一边是在废墟中如鱼得水的现实派白瑞德和郝思嘉,另一边是在缅怀中沉寂的卫希礼和整个南部。
白瑞德和卫希礼互相厌恶,却互相理解,像是一枚硬币的两面,有时也可以因为共同的目标而协同合作。这两个男人之间的关系我们别章另表。
思嘉和媚兰也是硬币的两面,不同的是,这两个女人在时代的洪流之中显得更加柔韧,更加包容。她们从没费心剖析彼此的相似与不同,她们凭着女性的直觉,几乎是违背人性的成了最坚定的战友。
>>>三<<<
媚兰曾经两次向思嘉托孤。
第一次是在北军攻陷亚特兰大的前夕,媚兰差点因为难产而死。思嘉新寡,希礼远在前线。所有能逃的人都逃走了,思嘉的心早就飞回了在塔拉庄园的病危的母亲那里。然而她没有逃走,没有飞奔回那片永远给予她力量的土地。因为她必须留下来照顾即将生产,因体弱而无法经受车马劳顿的媚兰。
思嘉根本不喜欢这个妯娌兼情敌,但是她留下来了。只因为她曾经答应过希礼照顾媚兰。兵临城下,在即将变为废墟的亚特兰大,两个弱质女子对抗整个世界。
在漫长的产程开始之前,媚兰向思嘉托孤:
“And, Scarlett, I’ve been lying here thinking and I want to ask a very great favour of you. If I should die, will you take my baby?”
思嘉,躺在这的时候我在想,我能不能请你帮我一个大忙?如果我死了,你能抚养我的孩子吗?”
不知为什么,一直厌恶媚兰的思嘉居然在媚兰真正可能死去的当口害怕了起来。她粗声粗气的回答道,别傻了,你不会死的。
在生死的当口,曾经无数次希望媚兰死去的思嘉坚定的站在了媚兰的身边,守护着她。
媚兰不但要思嘉抚养她的孩子,还要她的孩子长成像思嘉一样的人:
“If it’s a boy, bring him up like Ashley, and if it’s a girl -- dear, I’d like her to be like you.”
如果是个男孩,把他培养成像希礼一样的人。如果是个女孩——亲爱的,我希望她能够长成像你一样的人。”
思嘉答应了。并不情愿,但她答应了。
如果那时媚兰死去了,那么思嘉会信守这个诺言,将这个情敌的孩子抚养成人。
思嘉从父亲那里继承了爱尔兰人的火爆脾气和执拗性格,但也同时继承了他的一言九鼎,不计代价。思嘉是个投机分子,她不是个淑女,经常不被保守的社会所接受,但是她远比任何一个淑女夫人更加靠得住。而媚兰从一开始就看到了这一点。她可以对任何人友善,但是她只愿意把自己的孩子托付给思嘉。
思嘉在战火中留在了媚兰的身边,帮她接了生,还带着昏迷不醒的媚兰和她初生的婴儿,驾着一匹病弱老马拉的破车,穿过被战火映红半边天的亚特兰大城,历尽艰辛回到了塔拉庄园。
>>>四<<<
在战火中对媚兰的陪伴只不过是因为思嘉对希礼的一个承诺。她做到了。然而媚兰的回报,是一生的忠诚。
媚兰大概是文学史上最不惹人讨厌的白莲花。她的身上几乎没有缺点。她坚强、善良、温柔、忠诚;她从没有疑心过思嘉对自己的丈夫有什么企图,更没有疑心过自己的丈夫对思嘉时而流露的欲望。她在思嘉身上永远只能看到优点,像个忠诚的鸽子一样,永远在需要的时候飞到思嘉身边。
大概很少有读者会真正喜欢希礼,因为他虽然是个绅士,是个战斗英雄,但内心非常软弱。他害怕改变,也缺乏担当,在新的世界中无法立足。然而媚兰不同。她虽然甘于社会和文化分配给她的角色,忠于自己的丈夫,但是她骨子里是个现实主义者。
在几经洗劫,满目疮痍的塔拉庄园,思嘉曾经用一杆长步枪杀死了一个强盗。随后赶来的是因为难产仍然病弱不堪,衣不蔽体的媚兰。她甚至尚无法稳当的走路,但是她拖着哥哥的沉重的军刀,赶来保护这个庄园和里面的人了。这个最最淑女的夫人,为了保护自己所爱的人,并不介意手里沾满鲜血。偌大的庄园,只有两个女人抵御外界的无序和野蛮。
这也是媚兰第一次赢得了斯嘉丽的尊重。
(Scarlett) saw in a flash of clarity untouched by any petty emotions that beneath the gentle voice and the dovelike eyes of Melanie there was a thin flashing blade of unbreakable steel, felt too that there were banners and bugles of courage in Melanie’s quiet blood.
思嘉在一瞬间不被任何渺小情绪所影响的清醒中,看到在轻声细语和鸽子一样眼睛的表面下面,媚兰有着钢铁般的坚毅;在她平静的血液中有着千军万马的勇气。
从此以后,媚兰永远坚定的站在斯嘉丽的一边,不惜与全世界为敌,不惜对抗她最钟爱的丈夫,哪怕思嘉从不领情。因为她永远记得,思嘉在末世般的战火中守护了她,在战后飘摇的塔拉孤岛上保护了她和她所爱的人。
>>>五<<<
媚兰第二次托孤是在多年以后。思嘉经历了丧女、流产,曾经深爱她的瑞德也渐行渐远。唯一不变的居然是这个曾经的情敌,无论自己如何嫌弃、厌恶她,媚兰永远在她需要的时候陪在她的身边。然而,思嘉却要永远失去这个唯一的朋友了。
一切粉饰的语言都不再有用。这两个在战争中见惯死亡的女人都知道人临死时的样子。
“You know I promise. I’ll treat him like he was my own boy.”
思嘉:你知道我会答应。我会向对待自己的儿子一样对待他。
“College?”
大学?
“Oh, yes! The universities and Harvard and Europe and anything he wants--and--and-- a pony -- and music lessons -- ”
没错!任何一所大学,哈佛,欧洲,他想要的所有东西!还有,还有,小马,音乐课!”
思嘉狂乱的回答。她向上帝祈祷,请求他让媚兰好起来,只要她能好起来,自己一定会好好对待她,补偿这么多年来对她的亏欠。
然而这次命运没有再垂青这个除了一颗纯善的心,再没有其他的女人。
媚兰死去了。希礼的灵魂随之而去,而思嘉最恐惧的梦魇也随之而来。没有了这个曾经以为是敌人的坚定盟友,思嘉只能在迷雾中奔跑,躲避未知的恐惧。
>>>六<<<
思嘉爱过两个男人,但她不懂他们之中的任何一个。
希礼之于思嘉是一个美丽的海市蜃楼。思嘉不懂他,所以爱上了他。懂了之后便不爱了。
瑞德是唯一可以看清思嘉的本性而依然爱她的男人,然而等到思嘉懂得了瑞德的时候,瑞德已经不在原地了。
四个人之中,只有媚兰对思嘉是无所求的忠诚。
思嘉是离经叛道的。在梦幻般的南方文化随着战争一去不返之后,思嘉没有像其他”有尊严“的南方人一样甘守贫困。她不想要骄傲的饿死,她渴望财富,也从不掩饰自己的渴望。她不惜为了保住塔拉庄园把自己嫁给不爱的人,也不惜为了节省成本雇佣在监狱服刑的犯人。她是命运的强者。
思嘉毫无悬念的成了众矢之的。
然而媚兰,这个处处受人爱戴的真正的淑女,却从不掩饰的,永远坚定的站在思嘉的身边。因为媚兰看到的,是思嘉更深处的金子般闪光的善良和坚定。
思嘉刚强,媚兰柔韧,但她们两个的共同之处,是坚毅,和用不妥协的精神。两个女人,一体两面,居然把情敌变成了相互支撑的一生挚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