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详细资料
TOP
原帖由 shh811119 于 2008-8-11 16:58 发表 帐不是我做的,抵扣的个人所得税也不是我的,我纯粹是买而已,这样的话对于我个人而言是不是触犯法律了 啊
原帖由 jeanwu 于 2008-8-12 16:06 发表 帐又不是你做,你只是按老板吩咐去做,拿回来交给老板或财务就行了,谁知道是你买来的
原帖由 cslx 于 2008-9-16 21:53 发表 这到不一定,LZ不要留下显著证据,到时候打死不承认就行了
原帖由 cslx 于 2008-9-17 11:22 发表 谁能证明是LZ出面的呢?就是那个卖家而已,人证算间接证据,只要打死不承认,是没有办法的
原帖由 shh811119 于 2008-9-18 12:32 发表 我是电话联系,快递拿货,汇款叫其他人去汇的,制作的会计凭证也没有我的签名,只有快递单上有我的名字,不过估计那个快递单子也找不到了,我想应该是没有问题的,下次如果在叫我买,我就直接在快递单的收货人里面填 ...
原帖由 糊涂宝贝 于 2008-9-18 12:51 发表 你们老板胆真大,最近税务局已经开始清查普通发票了,查到了涉及的问题可就多了。。。。
原帖由 sunnysh 于 2008-9-19 15:17 发表 其实买来得发票只要是真的即可 假的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