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楼一样的天空
(......)
发表于 2009-7-28 1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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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雪球妈妈 的帖子
他的意思让你办移民,把小孩带出去.
而且你的情况和他说的还有些差别.因为你的小孩年纪还小,即使你们全家登陆以后,家长不在那边待,只把小孩留在那边,理论上是登陆以后每个人都各归各算时间,但是如果家长没有呆满规定的时间PR作废的话,即使小孩的身份仍旧有效,她某一次回国后也可能被拒绝入境的.因为加国认为未成年的小孩应该和父母生活在一起才对.这是有先例教训的.
而他说的小孩已经到上大学的年龄,可能办移民的时候是作为子女附带的,但是到那边没过多久就成年了,所以他不存在你女儿可能面临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