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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请教08年度个人所得税的问题

请教08年度个人所得税的问题

这个月我刚接手会计,就碰到08年度个人所得税抽查,请教各位老师:补充公积金是否要交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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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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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缴,社保这块缴金是基础的都不用缴所得税基础外的要缴,公积金没有强调基础和补充就是说公积金缴费额不要超过去年的3倍就不用缴所得税,超过就要交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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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3#轮英 的帖子

我也是这么理解的,基础和补充加起来不超过规定的就不交个人所得税。[2005]5号文中说单位和个人分别在不超过职工本人上一年约平均工资12%的幅度内,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这上面也没指明是基础公积金。但我去问专管员,他说补充公积金要全额交交个人所得税。我也不敢和他争辩,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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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类除了国家规定的基本保险属于免税型保险,其他的都要缴纳个调税.
连员工每次出差坐飞机的航空的意外险

[ 本帖最后由 cx2004 于 2009-9-24 10:2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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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上面1#:他怎样抽查的,是来现场吗?还是要求你交他要求填写的报表?我们已经电话通知了,人还没有来!纠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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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轮英 于 2009-9-23 21:36 发表 \"\"
不用缴,社保这块缴金是基础的都不用缴所得税基础外的要缴,公积金没有强调基础和补充就是说公积金缴费额不要超过去年的3倍就不用缴所得税,超过就要交纳了。
要缴的,查到补缴,另外滞纳金,罚款等。 自查到补缴就可以了。会抽查的哦!没抽查到,万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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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已经查过了,上次专管员已经组织我们学习过了,公积金这块没有明确表示是基础还是补充他们明确表示的是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6]1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根据国务院2005年12月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现对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问题通知如下:
  一、企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缴费比例或办法实际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个人按照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缴费比例或办法实际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超过规定的比例和标准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应将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二、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5号)等规定精神,单位和个人分别在不超过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的幅度内,其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单位和职工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平均工资不得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具体标准按照各地有关规定执行。
  单位和个人超过上述规定比例和标准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应将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三、个人实际领(支)取原提存的基本养老保险金、基本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时,免征个人所得税。
  四、上述职工工资口径按照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
  五、各级财政、税务机关要按照依法治税的要求,严格执行本通知的各项规定。对于各地擅自提高上述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税前扣除标准的,财政、税务机关应予坚决纠正。
  六、本通知发布后,《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养老保险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7]144号)第一条、第二条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失业保险费(金)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83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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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8#轮英 的帖子

你说你们专管员明确表示的是,是指单指法定公积金,还是指法定公积金和补充公积金,还是指补充公积金全额缴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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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6#gshymama 的帖子

接到专管员通知,发下自查通知和表格,自查补交的不罚款不交滞纳金,查到补交的要罚款和交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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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不会有大的问题,我们就说公积金就3倍再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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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2#轮英 的帖子

谢谢!心里有点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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