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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狗不理妈妈 于 2009-10-31 16:19 发表 有一句话:我坚决反对你的观点,但是我誓死捍卫你表达自己观点的权利。 可以这样对待每一个人的言论
原帖由 小猪崽妈妈 于 2009-10-31 22:59 发表 LZ 这个帖子猪妈我一定要献花的。尽管你的观点我大部分不同意。 我不觉得我们应该同情金花,因为她根本不值得同情,因为我根本就不觉得她生活得比我们任何人悲惨,相反我觉得她活得比我们大多数人要丰富,要自在, ...
原帖由 狗不理妈妈 于 2009-10-31 13:42 发表 同意,可以不喜欢,但是不要伤害人,在一个朋友的MSN签名上看见:对自己好一点,因为一辈子不长,对别人好一点,因为下辈子不一定能再遇上。总之,善待每一个人。
原帖由 兔子波波 于 2009-11-1 12:54 发表 偶改掉了 你还引用干嘛
原帖由 狗不理妈妈 于 2009-10-31 13:42 发表 对自己好一点,因为一辈子不长,对别人好一点,因为下辈子不一定能再遇上。总之,善待每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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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兔子波波 于 2009-11-2 13:22 发表 谢谢文雅妈妈 偶去管闲事去了哦 表再拉我进来了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