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楼pans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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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7 2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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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合同问题
我们公司因为整合把我们整个部门归到另一个公司(简称A公司)下面去了, 我们所有人都和A公司签了一份合同,说保留以前的工龄等, 合同起始日期是1月1 日, 但新年开始, 我们又收到个劳动服务公司的合同(简称B公司), 在这合同里面,我们便成了B派遣去A打工的了, 而且工资说是B来发, 这样的B公司的合同我们一定要签吗?我们为何一个人要签两份合同? 以后的纠纷就好像完全是B的事了, A公司这种做法妥当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