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楼喜羊羊2003
(招聘结束)
发表于 2010-9-27 10:11
只看此人
满一个月,公司还是没有批准,按国家规定你可以走人了,不需要劳动仲裁,除非公司在你走后扣押工资。。。
但是前提条件是你能证明你什么时候给公司的辞职申请,这是一;二你是公司没有未处理完毕的事宜,比如损失赔偿,保密资料,公司设备,服务期未满的违约赔偿。。。;三是自己考虑一下,根据目前的情况是否还可以给公司一些时间,有缘才相聚么。
建议找公司的人事或主管谈一下,若他们没有明确的答复,可直接找老板谈一下。仲裁是一件既费人力又费感情的事情,万不得已不为之比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