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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齐齐妈妈(律师) 于 2012-2-8 20:03 发表
如蹊蹊娘在102楼中所述,协商调解都好说,真的上法院讲的是证据;钱款支付的事实能否被确认?钱款的性质?婚期的长短?登记在谁名下等等,均会影响判决的结果。
谢谢齐齐妈妈的快速答复. 假设拿得出付款证明,法院会怎么判? 纯粹想探讨下,没有证据好像更复杂,就以能拿出证据为例.
我和几个朋友都有差不多的故事.我们这群人结婚10年左右吧.作为新上海人,第一次买房时都比较拮据,大部分父母都参与付了首付(比例不同而已,但我们的父母真的是非常无私,大多倾其所有的支持我们,总希望我们尽早在上海安家落户),然后我们自己还贷款.生活上父母总是帮衬着,买房结婚有了孩子带孩子,从未要求回报.这几年生活条件好了,我们当中好几个陆陆续续帮父母/公婆在各自的老家买了房或换了房.有经过商量后买的,也有父母/公婆看中了,被动买的,还有就是余钱没好的投资方向,帮老人买房既尽了孝又保值.
上海的房子基本是子女的名字,极个别的加了父母的;外地的房子基本是父母的名字.
春节的时候一个朋友家里闹得很不愉快,所以想和律师探讨下,万一闹离婚(甚至要闹到法院),这种婚姻存续期间,父母和子女之间的经济往来会怎么判.法院会判定这种往来是借款还是赠与呢? 买房的时候没想过万一,总是想着人之常情,有能力帮总要帮.父母帮子女不求回报,子女帮父母是回报,是尽孝,没想太远.
还有好奇,如果离婚官司中经济往来太多,双发谈不妥,法院是不是就不会判离,要双方把财产分割协商好了才判? 这样坚决要离的那方不得不让步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