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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 如何正确认识教会与政府的关系? | 林刚

如何正确认识教会与政府的关系? | 林刚

如何正确认识教会与政府的关系? | 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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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正确认识教会与政府的关系? | 林刚
2016-04-10 麦琪的礼物

改革宗(福州)教会 林刚

教会和世上政府之间应当有怎样的关系呢?活在属灵和属地张力之间的基督徒,如果弄不清二者间的关系,就将无法正常履行他的公民本分。因为基督徒集天国子民和地上公民两种身份于一身,如果处理得平衡,他就活得平安;要是人为对立,就会立刻陷入紧张之中。这是从基督徒个人角度说的,从教会整体的立场出发,我们也更需要清楚地知道她和政府之间应有的平衡关系。

教会是什么?教会是一群在地上生活的属天子民。教会是不是天国?既是也不完全是,从无形教会的角度看,教会是天国的预演和彰显;从有形教会的角度看,教会是天国的过渡。我们今日在地上叫做教会,等到那日,在永恒之中历世历代的圣徒完全会集齐全,天国才完全实现。因此我们说教会是天国,教会也不完全等同于天国。严格说来,教会是正演进中的天国,是天国在地上的一个客厅,是天国在过程中的一种外在体现和表达。

在人类的救赎进程中,神设立教会是必须的。只要人的救赎需要存在,教会就存在。亚当犯罪堕落,神的救赎立刻就临到他(参创3章)。教会在旧约的初始形态表现为一个家庭、一个民族。旧约教会是一种雏形的状态,新约教会是一种相对丰满的状态。五旬节圣灵赐下,教会正式进入台前,从雏形到成熟,从影像到本体。正是因此,才有人误解说教会是在新约时代才建立的。一直到耶稣基督再来,教会在地上都是存在的。因为她是神施行救赎的管子,是神执行救赎的工具。而人类的历史就是人类的救赎史,俟救赎计划一完成,历史就将终结,新天新地就展开。

地上的政府存在的目的,是为了治理已堕落的罪人,使救赎得以在人类历史中有序展开。只要人类的历史存在,地上的政府就存在,因为堕落的人需要治理。政府最先建立在何时已无可考,但洪水之后神吩咐要执行法治却是清楚的。

因此,教会和政府在人类历史的过程中都要存在,他们各有职责,各有目的,都在神的手中被用。他们之间的不一样在于:第一,等到人类历史终结以后,地上政府的职责使命就已经完成,政府就不存在了,但教会还存在,它演进成为完美的天国;第二,在每一个时代的不同阶段中,教会和政府都会过去。比如说今天我们这一代的政府会过去,我们这一代的教会也会过去。虽然表面上都一样会过去,但实质却完全不同:我们的“过去”是“上去”,因此我们永不会“过去”;但他们过去就永远过去了。所以我们看到教会和政府同样在人类历史中存在,但他们既有不同也有相同。

教会和政府之间的关系应是一个互为补充的互动关系。下面,我们从三个方面来理解教会和政府的关系。我们先来认识二者的不同点和相同点,然后再来认识二者之间应当有的正确关系。

1.教会和政府的异同 

(1)教会和政府的不同点

我们先讲不同点,从五个角度来认识教会和政府间的不同。

1)教会和政府的首要不同就是职责不同

教会的职责以前我们已经分享过(编注:参林长老讲道集《我信圣而公之教会》),这里再简单把它归纳成几点:

第一,教会的首要职责是传讲真道。教会是真理的柱石和根基,(提前3:15)对内传讲真道和对外广传福音是教会的首要职责。广传福音侧重于宣教,这是主赋予教会的大使命(太28:19-20);传讲真道则侧重对信徒的牧养,因为主是用真理使他们成圣(约17:17)。简言之,对外教会应当向万民宣教,对内当用真道建造神的子民。

第二,教会的另一个重要职责就是要正确施行圣礼。圣礼的正确施行是真教会的记号之一,圣礼是可见的福音,如果圣礼被泛滥,教会就与世界无别。基督教的洗礼是进门的标志,圣餐礼则是活在神家里的证明。有份于基督教会的圣礼,标志着这人与神的国有份,今生如果你与神的圣餐无份,意味着你与永恒中羔羊的婚宴无关。因此神的教会应当要正确施行圣礼,并要竭力维持圣礼的圣洁。

第三,教会要敬拜并荣耀真神。万民之中神只拣选教会,只有教会认识并敬拜真神。教会当活在敬拜中,用合一相交和圣洁生活,以对神的委身侍奉来见证他们是属神的子民,使他们的神得荣耀。

第四,教会要忠心牧养神的群羊。教会要尽牧者职分,牧放神的群羊,迷失的羊要找回,瘦弱的羊要养肥。牧养不仅仅是教会个别教牧的职责,乃是全会众共同的职事。教会要互相彼此牧养,彼此劝勉,彼此安慰,彼此受教,彼此代祷,彼此守望。

传讲真理、施行圣礼、敬拜真神和牧养群羊是神赋予教会的四大神圣职责。但神并没有赋予政府这样的职责,正如我们前面所讲的,神赋予政府的职责是要它秉行公义、促进民生、保家卫国。这是教会和政府在职责上的不同。

2)教会和政府第二个区别就是治理的领域不同

教会和政府治理的领域不同,教会的治理在属灵领域,政府的治理在属世领域。一个关乎天上的,一个关乎地上的。教会治理的领域是在属灵、属天、内在的范畴,是涉及人的心灵和永生之事;政府治理的领域则是在属地、属世、外在的范畴,是涉及人的外体和今生之事。

3)教会和政府的第三个区别就是治理的方式不同

政府是用刀剑来治理民众,政府有权设立司法、监狱和警察,用佩剑的方式行使管理,以履行法律的尊严。这是神赋予政府的佩剑之权。但教会不能用强制的方法执行治理,神在教会中的治理方式是藉圣灵用真道引导圣徒的良心。

世上有两种人,一种是未蒙恩的罪人,一种是已蒙恩的罪人。对未悔改的罪人上帝用律法来看守他。为了抑制他们心中的罪性,神用三大手段:第一,政府的看管治理;第二,教育的后天培养;第三,良心的基本约束。政府是其中之一,如果拿掉政府的这种佩剑的威吓力,这个国家人民的罪恶就会喷发。但是对于那些本性已被改变的真基督徒而言,他们有本能的恨恶罪恶之心,有圣灵直接的工作在他们里面,他们不需要刀剑来管。因此,在教会中,圣灵是用圣道引导圣徒的良心。当然圣徒还会软弱犯罪,甚至有形教会中还会有恶人掺杂,但教会只能用真道指出他们的错误并吩咐其悔改,若拒绝悔改,最多是开除其教籍。教会不能也没有权柄骂人打人抓人扣人。

4)教会和政府第四个区别是存在的意义不同

教会的存在是超越一切的永恒存在,是存到永远的存在。但政府的存在只在历史之中,它是暂时的。二者存在的意义各不相同,教会在地上暂居的日子中有使命和职责,它的职责是见证主,广传福音,引人归主,遵行神的旨意。这是教会存在的意义。但政府则不一样,神设立它的目的是为了祂的救赎计划得以顺利地施行,暂时性地维持地上的国民秩序,好让福音能够得到广传。如果没有政府的话,地上就没有一个相对安定的一个秩序,没有家庭、社区的秩序,福音怎么广传?

因此教会和政府在地上各有各的存在意义和使命。教会的使命是藉着真道的传讲得人,在寄居之地履行职责,忠实于主的托付;而政府是为了配搭教会这个使命而存在的。我们若看清在全能者心意中谁为主、谁为辅,就不难明白司布真为什么会说他的讲台比总统办公桌更高贵,因为这才是存到永远、具有永恒价值的使命。到了最后,最终那个弟兄或姐妹得救之后,这地上一切都要过去,政府也要过去。(约壹2:17)

教会和政府都是神所设立的,在属世事务上,政府为主,在属灵事务上,教会为主。但在神的救赎计划之中,属世事务是为了教会所履行的福音广传的使命而存在。为此,神“又将万有服在他的脚下,使他为教会作万有之首”(弗1:22)。如果对基督教会史稍有认识,我们就可以看到,在人类历史中,所有抵挡逼迫神教会的政府都不长久,它们要么就是被基督化,要么就是最终被神拿掉。

5)教会和政府存在的最后一个区别是对神主权的反应不同

耶和华是全地的大君王,是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服在祂之下。万有是藉着基督而有,也是为着祂而存在,这世界和其上所有的都属于祂。真正的统治万有的王者是谁?为什么今天会有这么多基督徒活得胆战心惊没有安全感?因为不明白或不信靠圣经所记载的话。神是亘古不变的永恒者,是宇宙万物的主宰者,是万有的护理者、统控者。

信徒就算在“最倒霉”的时候,最软弱、甚至犯罪跌倒的时候都有祂的护理。祂不造罪,但祂却能利用罪达到造就人的目的;祂不造魔鬼,却能利用魔鬼造就祂的儿女;祂不建立恶政府,但却能利用坏政府造就教会。你如果心灵的眼睛真看到我们的神伟大到这样的地步,就算生活在抵挡神政府的暴政之下,为着信仰要遭受最大的逼迫又有何惧?因为知道政权后面是神的手,一切都不能逃出神的手心,祂要叫万事互相效力,叫爱神的人得益处。(罗8:28)

但这是真基督徒才有的认识,只有真教会才会尊主为大,服在祂的治权下。世上的人并不如此,世人都是以自己为主的,以自己的主权抵挡耶和华的主权,他们眼中没有神(诗36:1)。今天人会抵挡神,谩骂、亵渎神,甚至今天的许多政权也是如此,它们逼迫、抵挡神的教会,伤害基督的身体。但到那一天谁主导审判?谁真正为主?谁要被丢到火湖里?谁在哀哭切号?上帝永远没有一秒钟是不做主的,纵然面对悖逆抵挡祂的世界,神一样做主。

今日各个“主”遍布全地,有灵界之“主”、人间之“主”、政治界之“主”……好像上帝不在了,好像祂没有一点的主权,甚至在教会中也看不到祂作主。但属灵的事实呢?“那坐在天上的必发笑,主必嗤笑他们。那时他要在怒中责备他们,在烈怒中惊吓他们。”(诗2:4-5)信心的眼睛会看到真正做主的是我们的父上帝,愚昧人不晓得耶和华的作为,神的儿女则为耶和华的工作而欢呼(耶5:4,诗92:4-6)。法老王最刚硬、最抵挡耶和华的时候,正是耶和华高坐宝座,彰显祂完全主权的时候。

你从这里就看出来教会和政府的第五大不同,教会是直接、甘心、完全、彻底地降服在神主权之下,而政府不一定会降服于神的主权之下,它在神权之下,但它不一定会承认并降服于神的主权。诗人形容教会时说:“当你掌权的日子,你的民要甘心牺牲自己”(诗110:3)。但论到世界却是这样说:“外邦为什么争闹,万民为什么谋算虚妄的事。世上的君王一齐起来,臣宰一同商议,要敌挡耶和华,并他的受膏者。”(诗2:1-2)

在人类历史中,哪一个政府相对承认神的主权,这个国家就有福了;哪一个政权抵挡抗拒神的主权,这个国家就有祸了。所以我们要为国家代祷,要为领导人代祷。求神使他们有智慧,能够认识至高神,而且要真心实意地去祷告,不是假冒为善地说说而已。我们也不要把基督教与政权人为对立,利用宗教之名反政府和利用政府压教会,都不是真正基督徒所做的事。

以上是我们所说的教会和政府的五大不同,接下来我们来分享二者的相同之处。

(2)教会和政府的相同点

教会和政府有五大不同,也有三大相同。

1)教会和政府的第一大相同点就是二者的来源相同

教会和政府虽在不同领域当中履行职责,但它们均是来之于神,是神所设立的。教会是神所设立的,政府也是神所设立的。罗马书第十三章让我们看得很清楚,凡政权都是从神而有的。我们已经讲过,世上政府存在是暂时性的,无论哪一个政府都要为永恒的主基督的国服务,为神的救赎计划施行服务。神虽使用暂时界中会犯罪的软弱之人设立政府,政府仍在神公义的要求之下,但这种要求是照普遍恩典中的道德标准。因此,基督徒不能用特殊恩典的标准来要求政府。但教会就不一样了,教会是直接来自于神,直接受神治理,是由从神而生的圣徒组成,有义居在其中,是属灵属天的圣徒群体,必须要照神的圣言来治理,按属天的标准来要求。虽有这些不同,但教会和政府的来源都是出于神,这是二者第一个相同点。

2)教会和政府的另一个相同点就是二者存在的根本目的相同

教会和政府存在的目的都是要荣耀神和造就人,都是要达成至高者的旨意,作成祂的工。虽然达成目的的手段和使用方法并不一样,但是二者存在的总目的都是一样的。在地上教会存在着就是要荣耀神,透过广传福音,引人归主,完成神对她的托付;地上的政府也是要荣耀神,却是透过秉公行义、治理邦国来实现。这是二者的第二个相同点。

3)教会和政府的第三个相同点就是二者都要受管于神

教会和政府虽在不同领域之中存在,但是它们均要受管于神,服上帝的法则,受上帝的治理和管制。所不同的是教会是直接的,政府是间接的;教会是自觉甘心的,政府是被动甚至是抵挡的。但不管怎样,二者均在神的主权之下的事实不会改变。在人类历史中,你看到有哪一个政权可以脱开上帝的手?

2.教会和政府之间应有的关系

教会和政府互有职责,二者要厘清关系,不可相混,也不必冲突,倒要互相补充,和谐共处,互相促进。

教会和政府的职责原是互不冲突的,应该可以成为互补。因为神对于它们二者的托付不一样,治理的范畴也不同,但它们的目的却是相同。它们一个是在属天的领域,一个是在属地的领域,怎么会冲突呢?既然都是要达成这位设立者的目的,怎么会冲突呢?只是那兴风作浪的恶者,以及人的罪拦阻了人对神旨意的遵行,破坏了神智慧所安排的次序。教会不管属灵的事,倒去管政治的事;政府不管治理国民的事,倒要管起属灵的事。当管的不管,不当管的乱管。以致于冲突始终存在。

厘清职责、互利互惠、互为补充,这是教会和政府理想的合宜关系。

(1)教会和政府要秉持政教分离的原则

历史让我们看到,在处理教会和政府的关系上,有三种基本的政教观:

第一种是“教管政”,即教会辖制政府;

第二种是“政管教”,与第一种恰恰相反,是政府辖制教会,教会屈服于政府之下为傀儡;

第三种是“政教分立”,这是合宜且正确的政教关系原则。

但在这里,我提醒大家要非常谨慎理解这个“政教分立”,因为,今日家庭教会中有一些肢体对“政教分立”的原则有极大误解。不错,我们是提倡“政教和谐”和“政教分立”,可这种“政教和谐”不是指政府和教会混杂,同穿一条裤子的“政教混合”;这种“政教分立”也不是指政府和教会敌对仇视,彼此老死不相往来,绝对对立的“政教割裂”。

那么,什么叫做“政教分立”呢?“政教分离”至少包含三层意思:

第一,政教双方要履行好各自的职责,既不混乱混淆,也不冲突对立;

第二,政教双方要明确治理的范畴,政府管属世事务,教会管属灵事务;

第三,政教双方都应当服在神的权下、忠于荣耀神的使命。

这才是我们所说正确的“政教分离”观。教会如果企图去干涉政府事务,就是不守本分,越过上帝所设立的秩序,教会就要遭殃。但如果政府试图控制教会,就是想当上帝,把属于上帝的主权抓在自己手中,它必要受神审判。教会是神的殿,人若毁坏她,神必毁坏这人(林前3:17)。因此,教会和政府若不积极处理好双方关系,是双输而不是双赢,无论是教会想控制政府,还是政府想控制教会,上帝的震怒都会临到。

(2)教会和政府都当积极促进双方关系的健康发展

人类历史我们看到,一个国家、一个时代如果真正理清政教关系,在普遍恩典中这个国家就要腾飞,在特殊恩典中这个时代的教会就得以复兴。宗教改革之后的荷兰、敬虔时期的德国、清教徒时期的英国、经历两次大觉醒的美国都是如此。但另一方面,几时一个时代、一个国家政教冲突、混乱,这个国家就在黑暗中,教会就处于颓废荒凉的状态。中世纪黑暗时期,要么天主教辖制政府,要么教会依附于政府成为傀儡,所导致的结果都是国家和教会的衰亡。

教会和政府都要秉公行义,遵行神旨,荣耀神名。因此双方都当要以积极进取的态度促进彼此的关系。教会不要试图僭越职权,干涉朝政;政府不要总想着控制教会,要当上帝。双方不要相互对立,老死不相往来,也不要政教混合、沆瀣一气。

但这里有两个应用上的重要问题需要解释:

第一,如果政府违背了上帝的法则,不秉公行义,贪赃枉法又怎么办?

这样的时候教会要不要揭竿而起、积极从政,组建政党来代替政府?或者利用影响来操纵政局?绝对不可!虽然信徒个人可以有他自己合乎公义原则的政治理念,但作为群体的教会绝不可涉及政治。教会若遇到这种情况,应当勇敢地发出真理的判语、先知的呼喊,呼唤执政掌权者悔改回转,却绝不应当介入政治之争中。 

第二,如果教会(或信徒个人)从事违法乱纪的事情怎么办?

如果那样,教会(或信徒)不但干犯神的诫命,也直接干犯地上合乎神道的法律,政府就有权力对教会(或信徒)就其违法乱纪的事实进行追究。教会(或信徒)不能用属灵的理由来护短。弟兄姐妹,我们按常理想想就知道,如果一个有组织的教会整体性地贪赃枉法,或者个别的信徒犯了强奸盗窃罪,你说政府有没有权力追究?

教会和信徒可以以属灵的理由置身于法律之外吗?如果教会强大的话,像南韩那样百多万人,警察要去履行职责的时候,一百多万人一声吼,警察就是一条虫。教会能不能这样以人多势众来逃避法律呢?绝不能!无论是牧师、长老、执事、平信徒,还是任何一个有组织的教会整体,只要干犯神的诫命,都要受神的管教和惩治。若是干犯到了地上的法律,也不排除神会用政府来执行管教。但政府没有权柄资格管理到教会的治理、教义、按牧等一切属灵性的宗教事务,政府没有权力判断谁是异端谁是正统,因为判断异端与否是普世教会的职责。异端不是邪教,异端是指教义上对神的叛逆,邪教是指行为上对社会的危害,判定异端是教会内部事务,取缔压制邪教是政府份内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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