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的名义·福音的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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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的名义·福音的大能
原创 2017-04-17 郭暮云 郭暮云的半导体
经文
太 27:15巡抚有一个常例,每逢这节期,随众人所要的,释放一个囚犯给他们。
太 27:16当时有一个出名的囚犯叫巴拉巴。
太 27:17众人聚集的时候,彼拉多就对他们说:“你们要我释放哪一个给你们?是巴拉巴呢?是称为基督的耶稣呢?”
太 27:18巡抚原知道,他们是因为嫉妒才把他解了来。
太 27:19正坐堂的时候,他的夫人打发人来说:“这义人的事,你一点不可管,因为我今天在梦中,为他受了许多的苦。”
太 27:20祭司长和长老挑唆众人,求释放巴拉巴,除灭耶稣。
太 27:21巡抚对众人说:“这两个人,你们要我释放哪一个给你们呢?”他们说:“巴拉巴。”
太 27:22彼拉多说:“这样,那称为基督的耶稣我怎么办他呢?”他们都说:“把他钉十字架!”
太 27:23巡抚说:“为什么呢?他作了什么恶事呢?”他们便极力的喊着说:“把他钉十字架!”
太 27:24彼拉多见说也无济于事,反要生乱,就拿水在众人面前洗手,说:“流这义人的血,罪不在我,你们承当吧。”
太 27:25众人都回答说:“他的血归到我们和我们的子孙身上。”
太 27:26于是彼拉多释放巴拉巴给他们,把耶稣鞭打了,交给人钉十字架。
引言
刚刚过去的一周是教会传统中的“受难周”。耶稣基督在上一个主日荣入圣城,百姓举着棕树枝夹道欢迎,所以那一日被称为棕枝主日。然而就在上一个棕枝主日,埃及一间教堂被伊斯兰国的恐怖分子袭击,许多基督徒死伤。不过在哀悼和纪念埃及弟兄姊妹的同时,我们又不能不想到,魔鬼能够杀害的无非只是身体,基督却能复活选民的身体和灵魂。故此每个真正跟从主的基督徒都要背起自己的十字架,或者像埃及的弟兄姊妹一样光荣地死去,或者像中国的弟兄姊妹一样,卑微地活着。
因为主所经受的我们都要经受。“效法耶稣”的意思,本来就是,像祂一样死,像祂一样活。受难本身并非目的,受难只是复活的前奏和必经之路,罪人若不能靠着耶稣的代赎出死,就无法因着圣灵的大能入生。
受难日预告了复活节,复活节解释了受难日。
大盗巴拉巴
有关受难日的这段经文中有一个关键词:巴拉巴。圣经称他为“强盗”(约18:40)和“作乱杀人的”(路23:19)。然而这肯定不是当时犹太人民的看法。在他们眼中,巴拉巴是位爱国者,领导犹太人民反抗罗马殖民统治,所以他是一位人民英雄。虽然未必有纪念碑。
然而圣经仍旧毫不客气地指出,这位伪装的爱国者只不过是“强盗”和“杀人犯”。
并且“巴拉巴”这个名字委实意味深长。因为直译过来意思就是:父亲的儿子。
莎士比亚的《仲夏夜之梦》里也有类似的提法:织匠称呼他的同伴们为“母亲的儿子”。你可能觉得这都是废话,因为哪个儿子不是父母所生?但正因如此,这种称呼其实才具有了广泛的代表性:“巴拉巴”的意思就等于说是“人民的儿子”。也就是说,巴拉巴其实完全有资格饱含深情地说:我是犹太人民的儿子。
有一两个古老的圣经抄本记载了更为戏剧性的细节,就是这个巴拉巴的全名其实是“耶稣·巴拉巴”,教父俄利根就认同这种看法。实际上希腊文的“耶稣”就是希伯来文的“约书亚”,是当时犹太人中一个很常见的名字(比如使徒行传里就有一个人叫“巴耶稣”(徒13:6),意思就是“耶稣的儿子”),所以巴拉巴叫这个名字也不奇怪。
正如一个时代就会流行一类名字,并且能够反应那个时代的主旋律。比如你身边叫建军、建国的,大概多为五六零后。改革开放时代的七八零后,名字莫名其妙地就都很俗,比如张勇、李刚、王艳、刘娜之类。九零后零零后又不知为何“浪漫”了起来,于是满大街都是子轩和梦涵。
耶稣(约书亚)的意思就是“耶和华是拯救”,这不能不反映了当时犹太民族的救亡思维。
解经家摩根也认为今天的主题经文中就有两处在暗示巴拉巴很可能也叫“耶稣”:
太 27:17众人聚集的时候,彼拉多就对他们说:“你们要我释放哪一个给你们?是巴拉巴呢?是称为基督的耶稣呢?”
太 27:22彼拉多说:“这样,那称为基督的耶稣我怎么办他呢?”他们都说:“把他钉十字架!”
什么叫做“称为基督的耶稣”?很可能就是为了跟另一个称为“父亲的儿子”的“人民之子”耶稣·巴拉巴相区别。
当然,无论是否真是如此,这个名字所暗示的意味仍旧可以落实在巴拉巴身上,那就是他一定是一个假的弥赛亚。
在犹太人的历史上,兴起过许多假弥赛亚。因为想要在当时的犹太地起义,就得煽动百姓,而煽动笃信弥赛亚的百姓,最好的方式当然就是打出弥赛亚的旗号,如同今日世界所有的政党,在竞选和执政时一定都会奉“人民的名义”。
当然,易学习、沙瑞金、侯亮平,这《人民的名义》中唯三的正面人物,已经以藏尾诗的形式,告诉了你剧组颂圣的红心,并且的确也给出了某种意义上的事实真相。正如网友加给另一位准正面人物的口号:“书记的GDP由我们来守护”也点出了今日的政治正确:“全民达小康”,所以那位居然需要被守护的强悍书记,必须得叫“达康”。
人民
彼拉多给人民出了道选择题,让他们在两个耶稣间选择一个。然而犹太人民根本不按他的罗马套路答题。
彼拉多以为人民一定会痛恨杀人犯巴拉巴,所以两相权衡取其轻后,应该能同意释放称为基督的耶稣。然而事实证明他是高估了(或者低估了?)人民:人民选择处死耶稣,释放巴拉巴。
于是迫于群众压力,彼拉多必须处死耶稣了。否则他就会被耶路撒冷的朝阳区群众举报,罗马中纪委很快会下来调查他。因为维稳才是罗马帝国的最高政策和核心利益,远比GDP重要。
使徒行传也曾记载保罗传道引起骚乱后,以弗所市委书记的维稳手段,足可印证这个判断:
徒 19:35那城里的书记安抚了众人,就说:“以弗所人哪!谁不知道以弗所人的城,是看守大亚底米的庙,和从丢斯那里落下来的[像]呢?
徒 19:36这事既是驳不倒的,你们就当安静,不可造次。
徒 19:37你们把这些人带来,他们并没有偷窃庙中之物,也没有谤渎我们的女神。
徒 19:38若是底米丢和他同行的人有控告人的事,自有放告的日子(或作“自有公堂”),也有方伯可以彼此对告。
徒 19:39你们若问别的事,就可以照常例聚集断定。
徒 19:40今日的扰乱,本是无缘无故,我们难免被查问。论到这样聚众,我们也说不出所以然来。”
徒 19:41说了这话,便叫众人散去。
莎士比亚在他的名剧《尤里乌斯恺撒》中也曾细致刻画过罗马人民的群像,他们可以反复被煽动,像墙头草或拨浪鼓一样不断转变立场,然而每一次都能毫无违和感地觉得自己又正义在握了。布鲁图斯演讲完,他们义愤填膺,大喊杀死暴君,保卫国家。安东尼演讲完,特别是讲完恺撒要给大家发福利的遗嘱后,他们比刚才更加义愤填膺,但口号却逆转为杀死反贼,保卫恺撒。然后愤怒的人民开始寻找反贼及其同党,一个无辜的诗人秦纳就被当做了叛贼秦纳,人民不容他分辩,只让他用“是和不是”回答自己是不是叫秦纳,然后就在得到无奈的确认后,迅速杀死了他。
同理,其实棕枝主日欢迎耶稣的人民,和几天后要钉死耶稣的人民,本是同一群。他们的逆转,可以写成一副对联:
此种情景当然并非外国才有。远的不提,至少就像极了我国舆论最近的奇异转折。半个月前小粉红们还在大骂萨德、反韩抗美,然而话音未落,就在两位大大海湖庄园一晤后,被“一千个理由搞好、没有一个理由破坏”这种猝不及防扔过来的铁飞盘磕碎了满口钢牙。虽然如此,环球系仍能迅速代表人民毫不忸怩地又开始为协助卡尔文森号解决朝鲜问题出谋划策了。
所以,所谓“人民的抉择”,其实往往只取决于带节奏者的套路有多深。所谓“人民的名义”,无非是握实权者主动呈现的虚拟位格。
就如“罪的三原色”足以概括一切的罪,犹太人民的选择,其实也能代表一切人民的选择。是犹太人民钉死了主耶稣,也是世界人民钉死了主耶稣。是他们钉死了主耶稣,也是我们钉死了主耶稣。因为我们都是巴拉巴,所以我们选择了人民之子巴拉巴。
犹太人民当时回答说:“他的血归到我们和我们的子孙身上!”这是典型的自招咒诅,然而这咒诅不光属于犹太人,也属于外邦人。是我们的罪,杀死了耶稣。我们本是被咒诅的人,在必将进入地狱之前,只能活在神的愤怒之中。
在法律的意义上,耶稣代替巴拉巴而死,大盗巴拉巴被无罪释放。在属灵的意义上,每一个基督徒都是巴拉巴,耶稣代替属选民而死,曾经的可怒之子被无罪释放。
复活
然而受难日发生的事并不代表神的计划落了空。恰好相反,巴拉巴被释放,耶稣被钉死,正是应验上帝的计划,即便这计划的运行看起来是出于人民的名义。
路加如此形容人民表面的得胜:
路 23:23他们大声催逼彼拉多,求他把耶稣钉在十字架上;他们的声音就得了胜。
路 23:24彼拉多这才照他们所求的定案,
路 23:25把他们所求的,那作乱杀人下在监里的,释放了;把耶稣交给他们,任凭他们的意思行。
然而针对同一事件,彼得在五旬节的讲道却说:
徒 2:22 “以色列人哪!请听我的话: 神借着拿撒勒人耶稣在你们中间施行异能、奇事、神迹,将他证明出来,这是你们自己知道的。
徒 2:23 他既按着 神的定旨、先见,被交与人,你们就借着无法之人的手,把他钉在十字架上杀了。
徒 2:24 神却将死的痛苦解释了,叫他复活,因为他原不能被死拘禁。
原来这一切本是神的定旨、先见,并且这痛苦能被解释,解释的方式,就是复活,这基督信仰的核心,福音真理的起头。
耶稣基督是第一个真正复活的,我们都要像祂一样复活,就在末日,接受祂公平的审判。信祂的在天堂与神和祂的爱同在,不信的在地狱与火和自己的罪同在。
大要理问答如此定义“复活”的教义:
87问:关于复活,我们当信什么?
答:我们当信,
(1)在末日的时候,死人都要复活,不管是义人,还是不义的人(徒24:15);
(2)那时还活着的人在一刹那间都要改变;那些躺在坟墓中的同一身体要与他们的灵魂重新联合,不再分离,因着基督的大能而复活(林前15:21-23;帖前4:15-17;约5:28-29)。
(3)义人的身体,因着基督的灵,并藉着他们的元首基督的复活,大有权能地复活,成为属灵的、不朽坏的,与基督荣耀的身体一样(林前15:21-23,42-44;腓3:21);
(4)而恶人的身体亦将由基督这被触怒的审判者,使其在羞辱的状态中复活过来(约5:27-29;太25:33)。
88问:复活之后,随即发生什么?
答:复活之后,随即所发生的就是
(1)最终的大审判,天使和人都要受到审判(彼后2:4犹6-7,14-15;太25:46);
(2)没有人知道那日那时,所有人都当警醒祷告,时刻预备主的到来(太24:36,42,44;路21:35-36)。
这是我们所当信的。只有复活的盼望能够解释死亡的痛苦,只有复活的大能可以解除罪恶的捆绑。
福音
在五旬节讲道的末了,彼得说:“故此,以色列全家当确实的知道,你们钉在十字架上的这位耶稣,神已经立他为主为基督了。”听了这福音的宣讲,人民竟然反应强烈。和合本如此记载:
徒 2:37 众人听见这话,觉得扎心,就对彼得和其余的使徒说:“弟兄们,我们当怎样行?”
就等于说,这些几十天前还叫嚣着钉死耶稣的人民,此刻又一次逆转了!他们彼此对说:扎心了,弟兄!
再次被逆转的人民迫切想要知道“我们当怎样行?”而彼得回答他们的话,显然也同时在回答我们:
徒 2:38 彼得说:“你们各人要悔改,奉耶稣基督的名受洗,叫你们的罪得赦,就必领受所赐的圣灵;
徒 2:39 因为这应许是给你们和你们的儿女,并一切在远方的人,就是主我们 神所召来的。”
徒 2:40 彼得还用许多话作见证,劝勉他们说:“你们当救自己脱离这弯曲的世代。”
这就是主耶稣开始传道时说的:
可 1:15说:“日期满了, 神的国近了!你们当悔改,信福音。”
虽然福音对罪人的要求的确是“悔改相信”,但福音本身却不是某种要求,而是一个事实,就是“上帝之子耶稣基督道成肉身、为救赎选民死在十字架上、第三日从死里复活”这一历史事实。这就是那个好消息,这个好消息不是在跟你商量什么,而是在宣布旧世界已死,新世界已立,耶稣并祂的国,开始降临,所有信这福音的人,就能得救。
所以福音不是生死,因为福音高于生死。福音不是你将要做什么,福音是主已经做了什么。
罪人的心是死的,惟有借着圣灵活过来的罪人,才可能开始觉得“扎心”。也只有真正信靠福音的人,才可能真正关心“我们当怎样行”。而彼得对此的回答,或者说“救自己脱离这弯曲的世代”的要点,从某个角度说也就是我总是引用的那三条,“敬虔、吃苦、生孩子”:
敬虔是指只信三一真神,靠着祂,爱神爱人。吃苦是指为了信仰,不惜去死。生孩子则是指从肉身和属灵的双重意义上生养众多:建立家室,广传福音。
这三条再略微规整一下就是:敢信,敢死,敢生。
三者缺一不可,但真理是第一位的,因为如果不在福音真理的根基上站稳而只强调“敢死”和“敢生”,那么穆斯林就比世上一切人做得都好得多——想一想他们的人肉炸弹和高生育率。
这三条就是“救自己脱离这弯曲时代”的“求生指南”,也就是“给我们、我们的儿女以及一切远方的人”的古老应许,是福音的大能赐给我们的新生命的样式。
一:福音的真理需要不断进入基督徒的心里。我们要甘愿被世人嘲笑、攻击,要敢于相信福音这貌似愚拙的道理。我们需要不断被福音归正,活在福音当中,既不倒向道德主义,也不倒向反道德主义。既不是律法主义,也不是反律主义。
因为律法对我的要求是:
太 18:8倘若你一只手,或是一只脚,叫你跌倒,就砍下来丢掉。你缺一只手,或是一只脚,进入永生,强如有两手两脚,被丢在永火里。
太 18:9倘若你一只眼叫你跌倒,就把它剜出来丢掉;你只有一只眼进入永生,强如有两只眼被丢在地狱的火里。
而福音却告诉我:
我不能控制我的手不行邪恶。
我不能控制我的脚不走邪路。
我不能控制我的眼不看邪淫。
因此我承认这手应该砍下,这脚应该丢掉,这眼应该挖出。
然而我若自己砍下挖出,我知道我剩下的手、足与眼仍不能不犯罪。
因此只剩一只手、一只脚、一只眼的我,还是会下地狱。
所以福音不是让我这完全的罪人靠自我杀伐得救,否则一个罪人所能做的最大善行就是自杀。
真正的福音是:有一位完全无罪的,祂的手脚被钉透,祂的眼睛被打伤,祂的生命被夺去。
但这些刑罚本应是我来承受的。
然而祂却在我死之前为我死了,又在我活之前为我活了。
所以从此我的手虽然还是我的手,我的手却不再是我的手了。
因为祂既然将自己白白赐给了我,祂便对我拥有无限的主权。
从前我属于罪,现在我属于祂。
因为我没有什么可以拿出来献给祂的,所以我只能把我自己献给祂。
因为祂受死埋葬,所以我出死入生。
因为祂降在阴间,所以我将去乐园。
因为祂复活升天,所以我在地如天。
因为祂必要再来,所以我视死如归。
二:“敢死”的勇气需要不断进入基督徒的意识。我们不能再顾影自怜,过分体恤自己的软弱,甚至享受自己的软弱。不要把自己的罪改头换面地说成自己的病,正如几百年前的一位法国教父芬乃伦所说:你需要的不是被治愈,乃是被治死。就是说,你的罪需要被治死,好让你的人活过来。薛伯斯也说,软弱者不该不断要求别人的包容,好趁机任意放纵自己,对自己的灵魂不以为然,这将危及他的灵魂,也使他成为教会的绊脚石。
但请注意,这说的都是“自己”。我们要以敢死的勇气去对付自己的软弱,同时却要以最大的宽容去接纳别人的软弱,千万不要搞错了方向和次序。
新生命的诞生一定是以旧生命的死亡为标记的,这就是“一粒麦子不落在地里死了,仍旧是一粒;若是死了,就结出许多子粒来”的意思。如果毛毛虫不死,蝴蝶就不能生。罪人不死,圣徒不生。不能靠着福音出死,就不能靠着福音入生。所以,每个基督徒都要记得耶和华吩咐约书亚的话:你要刚强壮胆!真基督徒要不断倒空自己,靠主刚强,面对歌利亚,抡起投石索,面对狮子坑,唱起赞美诗。
三:“敢生”的信心需要不断进入基督徒的灵魂。因为主复活了,所以我敢于活着。塞林格说,年轻时,为了荣耀,光荣地去死;长大后,为了荣耀,卑微地去活。用教会传统的语言来翻译,就是:光荣的去死叫做红色殉道,卑微地去活叫做白色殉道。所以“舍己背十架”的吩咐就意味着,每个基督徒都要殉道,你的选择只能是在红白之间,而“我的良人白而且红,超乎万人之上(歌 5:10)”,惟有主耶稣的死与活才是我们终极的力量和方向。
敢生,是指要以必死的勇气去生活,去生长,去生养。
圣徒的生活意味着接受爱和付出爱。爱一定会受伤害、付代价。不过真正的代价主已经付了,我们所能付的任何代价,本质上都是象征性的,包括为你所爱的人舍命。当你不断注目耶稣并祂的福音,我的代价和伤害就会被那无比巨大的分母消弭。而当你不断注视自己,自怨自艾自怜的三自情绪就会毁了你。
圣徒的生长意味着破碎和更新。真正的生长必须在群体中完成,因为一个人的真实德性只有在群体中才能显明、操练、成长,而一个单独的个体,只有才能可见,没有德性可言。群体包括各种人的组织,但其中最重要的一个显然是教会,这耶稣基督的身体。所以委身教会,永远是圣徒生命成长的必经之路,也是最最主要的,让你破碎和更新的方式。
圣徒的生养既是肉身的也是属灵的。生养众多,箭袋充满,福音首先在家中兴旺,在孩子心中建立,这是好得无比的。而对外的广传福音,从邻舍开始直到地极,则是属灵的生养。每个基督徒都应该不断传扬福音,将主的选民呼召出来,带他们进入教会,学习真理,操练敬虔,操练彼此相爱,活出荣耀上帝的生命。
当然,真正的“生”一定是以之前真正的“死”为前提的,真死了的人又真活过来那才叫复活,没死的人假装复活叫做演戏,死了的人并未活过来却也动弹叫做诈尸。愿我们如今一切的行为所见证的都是福音的大能,是真实的复活,而不是演戏或者诈尸。
结语
死生之间,福音居焉。
有福音之人,敢死敢生。无福音之人,怕死贪生。
有福音之人,死的安详,活的喜乐。无福音之人,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有福音之人,死就痛快死,活就好好活。无福音之人,死不了,活不起。
有福音之人,面对空坟墓,背起十字架。无福音之人,进了空坟墓,忘了十字架。
福音是始,福音是终。提姆凯勒说:并没有比福音更深的真理,而是真理会不断将我们的生命推向福音的更深处。
诚哉斯言。
1951年的诺贝尔文学奖得主是瑞典的拉格奎斯特,他的代表作是《大盗巴拉巴》。
在这部小说中,巴拉巴生为弃儿,父亲是盗贼,母亲是妓女,自幼饱尝屈辱,备受欺凌,信奉弱肉强食。他从未遇见过耶稣基督这样的人,不明白一个人为何愿意用自己的死去换取他人的生。另一方面,他又觉得众人竟把一个被钉死在十字架上的人尊为救世主实属荒唐可笑,那人若真是救世主,怎么会遭受那般凌辱,连自己的命都救不了呢?自称弥赛亚的人不计其数,凭什么说这个就是呢?更让巴拉巴难以接受的是,许多信徒以真理的占有者自居,拒绝向他传福音,好像只有他们才能和救世主直接对话。罗马人打不折他的骨头,可同胞的偏见却深深伤害了他的心。
然而却有三个人对他产生了重大影响。
第一个是他年轻时欺负过的兔唇姑娘。姑娘在他受伤时照料过他,可是他却占有了她又抛弃了她,让她在痛苦和罪孽中独自生下一个死婴。然而两人重逢的时候,已经信主的姑娘却以极其不同寻常的方式原谅了他的过去,告诉他主吩咐我们要彼此相爱,并为他祝福。后来姑娘的惨死彻底动摇了巴拉巴固有的处世信条。在污血斑斑的石坑底,面对如雨而下的乱石,姑娘依然宁静地面对着一切。巴拉巴杀人无数,却不得不惊服于这个柔弱女子的勇气,也头一次深切感受到了信仰的力量。
第二个是巴拉巴在矿坑中遇到的囚犯沙哈。他与沙哈同戴一副镣铐,被迫形影不离。沙哈虽然在暗无天日如同地狱的矿坑深处过着猪狗不如的生活,但因为心中有主,总是宁静安详,他还将主的名字刻在自己胸前的号牌上,表明自己是主的奴仆,而不是罗马的奴仆。巴拉巴深感震惊,他也想拥有这种信仰的力量,于是也在自己的号牌上刻下耶稣的名字。可是当两人被捕面临生死抉择时,沙哈从容选择了死,巴拉巴却背弃信仰,像一条狗一样活了下来,这是他第二次从十字架下死里逃生。沙哈临死前为巴拉巴祈祷,再次向他表明了福音的真义。这时巴拉巴才开始明白耶稣之死的意义。
后来在罗马城中,保守信仰煎熬的巴拉巴看到满城大火,焚城的暴君尼禄指示罗马人造谣说是基督徒放的火,但巴拉巴却误以为这就是基督复临的方式,以为基督要用大火烧掉这个罪恶的世界,于是狂热之下也开始纵火焚烧房屋,并因此和并未纵火的其他基督徒一同被捕入狱。
在狱中他遇到了彼得。彼得认出他就是巴拉巴,并在了解了他后来的遭遇后,阻挡住愤怒的其他基督徒,叹息着说:
“这是一个不幸的人,我们没有权利责怪他。我们自己也有许多的软弱和过犯。主之所以怜悯我们,也不是因为我们是好人。我们不能因为他还没有信神就责怪他。”
于是巴拉巴的心被彼得的话和福音之爱彻底破碎。作为唯一的“非基督徒”,巴拉巴和众多基督徒一同被尼禄钉死在罗马城外的十字架上。在咽气之前,他终于仰天呼求:我把灵魂交给你了!完成了他通往十字架和天国的旅程。
我不知道巴拉巴的结局是否真的如此,但我愿福音的大能临到我们和我们身边的每一个人,愿我们的生命都能成为主耶稣的见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