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引用千零于2004-08-23 18:05发表的 :
那我名字也不变了,只要对方两人声明放弃对该房产的一切权利,是不是签协议就可以了呢?
下面是引用千零于2004-08-23 18:05发表的 :
那我名字也不变了,只要对方两人声明放弃对该房产的一切权利,是不是签协议就可以了呢?
下面是引用冬青树于2004-08-24 11:17发表的 :
协议是自己安慰自己,没有用的拉。既然他们两人都同意,就做个公证先吧,申明他们放弃权利,然后可以去房产交易中心咨询,要求换一张产权证,这样就可以除名了。我当时是做了遗产公证,又做了继承人放弃权利的公证,然后重新换房产证,没有交契税,就交了换证费,但是公证费交了不少。
下面是引用千零于2004-08-25 9:02发表的 :
谢谢你!我也是已经打算干脆缴税了,但问题是缴税的话,以什么为基数呢?是房价的全部,还是他们占据的那部分?比如,房价是50万,是不是就是照50万来算,还是照他们当初出的10万来算?本来打算今天上来找律师妈妈们了解情况的。还有就是,怎么连加名字也要缴税呢?国家真是抢钱啊。预售合同上没有我的名字,那在签署正式合同的时候,是否可以加上我的名字,我是指不用另外缴税。多谢指教。
下面是引用凌凌她爸于2004-08-24 22:38发表的 :
……要么你就交契税去名,要么就是做个协议公证让你心安.然后希望做协议的那两个对此法律方面不懂,而且也不会不会找你麻烦,不过个人建议是交税去名,那样没有后患
下面是引用亮亮妈妈于2004-08-25 13:09发表的 :
光缴税而没有对方两位的书面弃权声明,也是行不通的!!!
下面是引用凌凌她爸于2004-08-25 13:14发表的 :
呵呵,她就是让对方两位弃权才要纳税呀,不然也不用纳税了
想起来了,部分产权转让好象就是按此部分产权所对应的房价纳税的,不是全部的
下面是引用阳阳妈咪于2004-08-25 18:07发表的 :
也请教:
我爸爸过世了,只有他一个人名字的房产证想变更成我妈妈的名字,要缴税吗?要办理公证吗?
下面是引用阳阳妈咪于2004-08-25 18:07发表的 :
也请教:
我爸爸过世了,只有他一个人名字的房产证想变更成我妈妈的名字,要缴税吗?要办理公证吗?
下面是引用爱爱妈于2004-08-25 18:15发表的 :
其实大多数的公证只是起一个证明作用,少部分可以直接申请法院执行。由于房屋赠与合同不是法定公证的,所以如果房产证上那两个人是你家里人又没有什么纠纷的话,直接签了放弃产权的协议到产权交易中心办手续就行了。省一笔公证费。
下面是引用晶晶妈于2004-08-26 9:22发表的 :
如果想避免后遗证,还是选择二手房买卖,因为如果是赠与,要先把房子评估,然后做公证,最后还是交3%税,如果买卖,可以按照二手房的最高价和最低价作参照,然后打八折作为交易金额,只要房产中心和交税处没问题就可以,也就是说在价格上不要低得离谱,一般都会放行,这样只要交1。5%税。
下面是引用千慧妈于2004-08-26 10:01发表的 :
你的想法是不是和我一样??偶还以为我出的是搜注意勒,都么宁睬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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