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老猫 于 2007-10-4 13:36 发表 1、两人的速度和是400/40=10米每秒。 2、距中点3千米相遇,甲比乙多跑6千米,所以一共跑了3小时。 3、小王又走了30千米。
原帖由 duyan 于 2007-10-3 19:11 发表 2、速度和×时间=距离 (10+12)×3=66 3、小王相遇前走了45KM,45/15=3H 设小李速度为V, (V+15)×3=75,V=10KM/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