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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其他] 大家来谈谈新企业所得税的变化吧? [打印本页]

作者: fanfanmm    时间: 2007-12-17 10:40     标题: 大家来谈谈新企业所得税的变化吧?

大家一起来学习下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吧!和老的比起来有什么区别阿?.
作者: yaoyao_rose    时间: 2007-12-17 11:16

最大的变化是工资可以全额税前列支,业务招待费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收入的千分之5。.
作者: fanfanmm    时间: 2007-12-17 14:31

谢谢楼上的,大家再好好学习一下阿!.
作者: maggie_rong    时间: 2007-12-18 08:48

我公司今年接受的客户退货高于销售(也就是销售为负), 那是不是就意味着业务招待费的税前列支额为0呀.
作者: 恺宝妈    时间: 2007-12-18 15:32

还有吗,洗耳恭听ing.
作者: 蒙太琦    时间: 2007-12-18 21:14

恩。..也有新变化了.不过我还不是很懂哎....希望在这里学到点....
作者: 恺宝妈    时间: 2007-12-19 15:16

引用:
原帖由 yaoyao_rose 于 2007-12-17 11:16 发表 \"\"
最大的变化是工资可以全额税前列支,业务招待费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收入的千分之5。
弱弱的问一下,工资全额列支我理解的是发多少工资、奖金都行,只要交了个人所得税,对吗?.
作者: yaoyao_rose    时间: 2007-12-20 08:37

第三十四条 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前款所称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
作者: gogobo    时间: 2007-12-20 09:28

在财大新会计准则培训时,老师说按照税法,职工教育经费附加超过2.5%比例,所得税调整,但可以在以后年度列支,那按照新准则,属于时间性差异,所得税分录怎么处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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