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上海田林四小刘凌波事件的博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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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yx99
时间:
2008-5-5 17:04
标题:
上海田林四小刘凌波事件的博文
原帖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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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cyx99 于 2015-3-6 15:57 编辑
]
作者:
阳光妈妈
时间:
2008-5-5 17:11
这个爸爸的博客,我也看了,让我更加证实了我一开始的看法:
纵然社会上有很多抗搓能力差的孩子自杀的报道,但是,这件事,我始终认定不是孩子抗搓能力和家庭教育的缺失,而是被一个老师毁了。
为了保护一个老师,出动了那么多的高层,却没有一个高层想到保护孩子们?难道,认个错,公布一下事实,有那么难吗?我很好奇,这个老师有啥背景?需要出动那么多的领导来保护?.
作者:
cyx99
时间:
2008-5-5 17:12
让人泪下啊~.
作者:
爸爸
时间:
2008-5-5 17:14
为什么不让报道了?事实是越辩越明的嘛.
作者:
阳光妈妈
时间:
2008-5-5 17:14
这个社会太复杂了
我在这里回贴都是胆战心惊的,说不定哪一天被人盯上了,不过,有话不吐不快阿!.
作者:
爸爸
时间:
2008-5-5 17:17
说得没错怕什么?是非自有公道啊!就怕遮遮掩掩的,反而不好了.
作者:
香茗一杯倚清风
时间:
2008-5-5 19:51
标题:
回复 2#阳光妈妈 的帖子
正确的说,四小领导应该是为了保护学校声誉,可能不是保护老师.否则影响了学校以后的生源了
.
作者:
阳光妈妈
时间:
2008-5-6 14:28
引用:
原帖由
香茗一杯倚清风
于 2008-5-5 19:51 发表
正确的说,四小领导应该是为了保护学校声誉,可能不是保护老师.否则影响了学校以后的生源了
如果是这样的话,正确的处理方法就是公布事实,如果确实是老师错了,那么处分啥的都可以,这样,反而让人觉得学校的公正和安全,一个老师犯错是很正常的事情,没有人会因此责怪校长或学校。
可是学校这样的处理方法,反而把自己的名声搞臭了。.
作者:
大头昊昊妈妈
时间:
2008-5-6 14:37
挺为了这个孩子可惜的,不管怎么样,生命第一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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