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劳务招聘]
请教HR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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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小步妈妈
时间:
2008-6-16 11:08
标题:
请教HR达人。。。。
我一个同事不知道什么原因反正让上司不爽。
上司要求对她劝退,说是工作态度不好,小姑娘在意气之下就回邮件说辞职。
当天晚上她后悔自己的冲动了,又写了邮件说不打算辞职了。
现在听说上司要求我们那边的行政让同事去办离职手续,说是之前她自己要辞职的,已经发过邮件了。
但是同事说她没有正式递交过辞职报告,想问问这里的专家,这个事情最后会让同事走人么?.
作者:
小步妈妈
时间:
2008-6-16 11:28
没有人回答么.
作者:
维希妈
时间:
2008-6-16 12:13
我想这个问题关键是涉及到赔偿问题。
我们单位是要书面写辞职报告的。但用邮件方式算不算,这个倒不清楚。.
作者:
酷哥妈
时间:
2008-6-16 12:27
邮件也是约定的一种,应该是算的。HR就说现在已经在办理退工的进程了,来不及了。.
作者:
hy_kitty
时间:
2008-6-16 12:44
当然算的,只要送达公司,反悔没用的。.
作者:
kosoyu
时间:
2008-6-16 17:47
发邮件辞职就算的,除非领导不批。可是既然行政部的已经通知办理退工手续,后悔是来不及的。最多再补个书面的报告。这要看公司自己的情况。前面说了上司本来就是要劝退的,你同事的举动也可以说就是领导要的效果。让她吃一堑长一智吧。.
作者:
hxf731
时间:
2008-6-17 13:06
激将法
小MM还年轻.
作者:
ly014003
时间:
2008-6-17 13:17
吃一堑长一智。及时吸取教训比死乞白赖呆着强.
作者:
澄汁妈妈
时间:
2008-6-17 21:38
不要说公司本来就有意思让她走,就是没有对这种动不动就辞职的人,就是想做也不可能在留了,除非公司少她不行,这种可能性很小.
作者:
扬扬智杰
时间:
2008-6-17 22:32
辞职是最不宜采用的方法,这还牵涉经济补偿金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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