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sunnysh 于 2008-8-29 15:15 发表
支持!!
其实最好有岗位职责范围
稍稍超出又是感兴趣的,和今后发展对路的,做做无妨还大有好处,想法争取过来
但老是这样超范围的,一定要提工资待遇的问题!!
加油!!
原帖由 家有亲亲 于 2008-8-29 23:48 发表
你这种人闹,就会教人家起义。
首先,拿工资的,做的好是应该的。
其次,自己不满意的可以和上面沟通。
再次,无法忍受的,可以选择换工作。
永远不要为工作烦心,因为工作永远只是生活中不太重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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