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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医保人事] 前台上班2天就去做人流了 [打印本页]

作者: s1100    时间: 2008-9-4 16:17     标题: 前台上班2天就去做人流了

公司新招的前台来上了2天班,今天中午来说早上去检查,说是怀孕了,要去做人流,(已经有个2岁小孩),这样情况公司是自己认倒霉,还是可以马上解除合同.是否需要赔偿
申明下本人在公司里不做人事,这个帖子只是代我们公司人事发个贴问问这样的事情如何处理,小公司的人事基本都是半路出家的,这种事情也很少遇到,出了这样的事情,公司大多数员工觉得没有前台不方便,希望马上换一个,老板和人事也有压力,又不知道如何处理,所以发帖请教各位做人事的,询问下可能的几种合法处理方法,希望各位读者不要把这个事情和我个人联系起来.讲什么冷血,没有爱心什么的

[ 本帖最后由 s1100 于 2008-9-6 10:28 编辑 ].
作者: zhangchu    时间: 2008-9-4 17:08     标题: 回复 1#s1100 的帖子

原则上是不行的,已婚已孕的,流产还有假,应该是15天,你可以查下,我记得是这样的..
作者: 佳妮妈    时间: 2008-9-4 19:35

如果是第一次做人流,是有假的.
作者: s1100    时间: 2008-9-4 19:46

上了二天班,要给半个月的假 什么社会啊.
作者: lisama    时间: 2008-9-5 00:00     标题: 回复 2#zhangchu 的帖子

已育后人流, 只有病假, 未育人流有假.

病假扣的比较多, 估计缴金部分扣完就只能发最低工资了..
作者: 可心妈咪    时间: 2008-9-5 12:06

首先应该同情下员工的处境吧,毕竟人家要吃苦头了,人道主义要有的,
公司入职体检没有吗?至于请假,就按照正常流程好了,应该是不能享受假期的。.
作者: carolsh    时间: 2008-9-5 12:26

试用期顺延,没有工资。叫他按规定到社保局去领工资。假期一到必须上班,否则矿工处理。.
作者: chuanchuan    时间: 2008-9-5 12:28

还是要有点人道吧,谁也不愿意人流玩。.
作者: 兔宝贝的妈妈    时间: 2008-9-5 13:02

公司是你自己的啊?换位思考下,你老婆做人流了,你希望她休息瓦?就是这个社会,是人组成的。真冷血。.
作者: dolphoni    时间: 2008-9-5 13:22

如果是第一次做人流,是有假的 [/quote]什么叫第一次有假,难道第二次就没有,再说了谁也不会吃饱的撑着,为了有假常去做这事。计划生育政策常识呀,只要是已婚的,做人流就视同产假呀,至于假期长短,要看孕期,具体社保网站上都有的。还说什么自认倒霉,大家同为女性,还是多点同情心好。

[ 本帖最后由 dolphoni 于 2008-9-5 13:23 编辑 ].
作者: Liuxiaomei    时间: 2008-9-5 13:26

看来做人事经理的以后这方面千万别失足.为啥对女的都不公平?.
作者: littlestar    时间: 2008-9-5 13:28

正常的好哇,人家是已婚,如果是未婚要人流才叫有问题来.
作者: dolphoni    时间: 2008-9-5 13:34

太过分了,难道人家吃饱了撑着,为了有假去做人流?而且在这里我还要纠正一下2楼那位妈妈,什么叫原则上是不行的,流产才有假日?不让多生,做人流还不给假?显然不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只要是已婚的女性,特别是已育的,流产和人流都是产假,当然假期的长短要视孕期而定,具体规定社保网站上都有的。LZ你还是慈悲为怀吧,如果没有太过分的地方,你也不要难为人家了,错也在于你,你一开始就应该招一个未婚的呀。.
作者: zhangchu    时间: 2008-9-5 13:40     标题: 回复 13#dolphoni 的帖子

也许是我没有说清楚,原则上不行指的是不能辞退她,否则我还提后面的假期干吗?.
作者: dolphoni    时间: 2008-9-5 13:53

噢,明白了,不过我本意也没有怨你的意思,你仔细看,最后一句子完全是对LZ 说的,是对LZ的无情冷漠的感想。.
作者: zhangchu    时间: 2008-9-5 13:53

我觉得这里要同情下楼主,这件事情给你一个提醒,以后不要再有类似的情况就可以了,人事也不好做.例如,我们在招聘时有些说为了事业一年内不准备要孩子,结果一过试用期就怀孕,很头疼,现在知识普及了大家都学会保护自己.我们只有将损失降到最低了..
作者: NUOYUNYUN    时间: 2008-9-5 13:58

我也觉的应该人道点好,做女人也很辛苦的呀!.
作者: tysl9719    时间: 2008-9-5 14:04

人道主义要有的.
作者: s1100    时间: 2008-9-5 14:38

公司前台不在还是很不方便的,如果做了几个月做人流当然没有问题,问题是才上班2天,难道要我们再克服半个月吗?不可以再招一个吗?.
作者: 金牛白羊    时间: 2008-9-5 14:54

你当然可以再招一个的,中国不缺的就是人,中国缺的就是人性,爱心,同情心。.
作者: 司哲(豆豆)妈妈    时间: 2008-9-5 15:13

可以买单的地方会越来越多.才做两天.
工作归工作,有付出才有收获.这不是缺乏爱心的问题.
只上两天班就休假至少她也没有对自己的工作负责.
如果是我肯定会主动辞职的..
作者: chuanchuan    时间: 2008-9-5 15:16

终于认清究竟什么是人事(或者老板)了:一方面要求员工无私付出,要有责任感,以公司为家;另一方面却是这样。.
作者: zhangchu    时间: 2008-9-5 15:49     标题: 回复 22#chuanchuan 的帖子

不要这么想我们,你偏激了,我们是中立的立场,是起桥梁作用的,我们不会光想着替老板省钱,也不会盲目维护员工。楼主提到的前台,我认为前台自己要对自己负责,作为已育的女人,如果不能生二胎那么她就应该采取措施保护好自己的身体,否则流产最终伤害的是自己。.
作者: dolphoni    时间: 2008-9-5 16:33

看来做人事就是做人事,跟我们的想法和立场就是不一样!.
作者: s1100    时间: 2008-9-5 16:39

引用:
原帖由 司哲(豆豆)妈妈 于 2008-9-5 15:13 发表 \"\"
可以买单的地方会越来越多.才做两天.
工作归工作,有付出才有收获.这不是缺乏爱心的问题.
只上两天班就休假至少她也没有对自己的工作负责.
如果是我肯定会主动辞职的.
我觉得主动辞职比较合适,像我们这样的小公司,前台还兼了不少其他工作,半个月不来,对其他员工也有影响的,大家也要设身处地为公司其他员工想想.
作者: zhangchu    时间: 2008-9-5 16:47     标题: 回复 25#s1100 的帖子

我觉得她不会主动辞职的,否则也不会发生以上的事情,也许她有苦衷。重新招人不可能的话由其他员工来暂时代理前台工作,如果没人你就自己兼了吧,毕竟这事情责任虽不在你但是你要负责。.
作者: 太阳    时间: 2008-9-5 16:48

做人要厚道,不要太CNN..
作者: cslx    时间: 2008-9-5 17:17

提示: 该帖被自动屏蔽
作者: 澄汁妈妈    时间: 2008-9-5 17:59

现在什么都不缺,缺的就是诚信!.
作者: 小甲虫妈妈V1.0    时间: 2008-9-5 18:11

引用:
原帖由 chuanchuan 于 2008-9-5 12:28 发表 \"\"
还是要有点人道吧,谁也不愿意人流玩。
同意!.
作者: jxjn123    时间: 2008-9-5 18:37

引用:
原帖由 yangliyy 于 2008-9-5 18:11 发表 \"\"


同意!
本人刚做完上流上班,这个谁愿意呢,身心双重打击!现在感觉都还没有恢复过来!.
作者: 司哲(豆豆)妈妈    时间: 2008-9-5 18:43

引用:
原帖由 s1100 于 2008-9-5 16:39 发表 \"\"

我觉得主动辞职比较合适,像我们这样的小公司,前台还兼了不少其他工作,半个月不来,对其他员工也有影响的,大家也要设身处地为公司其他员工想想
去谈谈吧,做些适当的补偿看是否可行,对大家都有个交代,这样的人和事难免会遇到的.做到心安即可..
作者: 元元妈    时间: 2008-9-5 19:50

关键是本人是否故意的?其实只上了两天,有素质点的,还是主动辞职吧..
作者: 高兴    时间: 2008-9-5 20:03

慈悲为怀!.
作者: s1100    时间: 2008-9-5 20:18

其实我在公司里不做人事,只是代我们公司人事发个贴问问这样的事情如何处理,小公司的人事基本都是半路出家的,这种事情也很少遇到,出了这样的事情,公司大多数员工觉得没有前台不方便,希望马上换一个,老板和人事也有压力,又不知道如何处理,所以发帖请教各位做人事的.
作者: fangyuan    时间: 2008-9-5 20:45

立场不同 理解不同.
作者: lisama    时间: 2008-9-5 23:20

不懂法,可以学习, 但不能主观评价. 人事也是人, 如何衡量基本心中有数.

"第十二条(实行计划生育手术的奖励)
实行计划生育手术的公民,按照下列规定享受休假,假期期间的工资按照本人正常出勤应得的工资发给:
(五)第一次人工流产及因放置宫内节育器、绝育、皮下埋植术后失败的再次人工流产,孕期小于13周且行吸宫术及药物流产的,休息14天;孕期小于13周且行钳刮术的,休息21天;孕期大于13周的,休息30天。

实行计划生育手术的公民有以下情形之一且经医生同意需要休息的,其假期按病假处理:
(二)未采取绝育、放置宫内节育器或皮下埋植术而再次人工流产。"

衡量原则就是是否故意, 这是诚信问题.
基本上工作两天才发现怀孕就请流产假的不太可能是不知情.
大家都是过来人, 产生怀疑到确诊只有2天可能吗, 就是确诊到可以实行流产也不是2天就能OK的.

没有说流产该谴责,但是知道要流产休假的摆明就是让公司为流产买单.
这样一来的人如此算计, 敢用吗?

现在又不是大锅饭年代, 自己不干活指着别人吃饭.
就是私人公司老板也不容易, 凭什么要让别有用心的人赖上.

流产就伟大吗, 是公司造成她的流产吗?
大家说人事偏激帮老板, 有没有看到问题的主要原因, 有没有偏激看人事??
何况流产需要休息, 知道要流产暂时就不要工作, 好好休息恢复了再工作也是对自己负责的做法!

谁上班不累,凭什么要没有交情的人义务代劳.
前台是个尴尬的职位, 事不多但不能脱岗, 谁这么有功夫被绑在位置上不能离开, 那自己的活怎么办?

都是成年人, 基本的诚信和责任意识都没有,由此被批评了, 而批评她的人却为此被众人非议!

凡事要将心比心。
如果您家急需找做饭接孩子的阿姨, 阿姨没找到前自己勉强应付,充满希望的找阿姨解决问题;
好不容易在多次挑选后找到一位看似满意的阿姨,阿姨也说愿意到您这干, 她身体健康没有问题。
然而一来就因故请假,要求您不能推了她另行换人解决,还要您付工资一天都不能少;
您会说算了理解下、照顾下, 自己把活干了还为此影响自己上班!
最可敬的是口头上、心理还不能有抱怨?? 抱怨了要为此承担冷血等道德的批评。

如果您能做到上述要求,请再来凭论此事的是非,批评LZ的公司、老板、人事。

做人事很累, 本来就要调和劳资双方, 通常就是方便了员工也不会被感谢, 常常被非议。
在这也借机会呼吁一下,请不要对人事偏见。
目前是法制社会,在法律照顾弱者的偏袒下劳动者不是好欺负的,人事也不是以钻法律空子为生的!

[ 本帖最后由 lisama 于 2008-9-5 23:29 编辑 ].
作者: honey宝贝    时间: 2008-9-6 06:14

流产本来这个行为是杀生,本来就是过.
实在考虑到现实情况,不得不做,也要好好休整.
不要以此事大做文章,过之不及的..
作者: wxyunshw    时间: 2008-9-6 09:13

引用:
原帖由 s1100 于 2008-9-4 16:17 发表 \"\"
公司新招的前台来上了2天班,今天中午来说早上去检查,说是怀孕了,要去做人流,(已经有个2岁小孩),这样情况公司是自己认倒霉,还是可以马上解除合同.是否需要赔偿
你是男的吧,解除合同???你也太不人性了吧?看出来了,男人的心都比较狠!~
从签定合同的那天起,偶们单位是两周的病假,一分钱也不扣的.领导还要上门慰问.

[ 本帖最后由 wxyunshw 于 2008-9-6 09:35 编辑 ].
作者: hh妈咪    时间: 2008-9-6 09:43

人事不是老板,何苦把自己放在员工的对立面呢?人是楼主自己招进来的吗?估计要吃夹头了,所以来此抱怨一下,那也无妨.
作者: 可心妈咪    时间: 2008-9-6 10:13

前台又不是很重要的职位,尽可以宽宏大度些,有能力有凝聚力有领导能力的话,可以先安排一个同事兼掉这份工作的。.
作者: 佳妮妈    时间: 2008-9-6 10:21

引用:
原帖由 dolphoni 于 2008-9-5 13:22 发表 \"\"
如果是第一次做人流,是有假的
什么叫第一次有假,难道第二次就没有,再说了谁也不会吃饱的撑着,为了有假常去做这事。计划生育政策常识呀,只要是已婚的,做人流就视同产假呀,至于假期长短,要看孕期,具体 ... [/quote]
上次公司遇到同样的事件,咨询过,如果生育过后,不管有没有做节育,第一次人流是有流产假的,第二次若是没有节育的,只能按病假处理.
作者: s1100    时间: 2008-9-6 10:28

引用:
原帖由 佳妮妈 于 2008-9-6 10:21 发表 \"\"
什么叫第一次有假,难道第二次就没有,再说了谁也不会吃饱的撑着,为了有假常去做这事。计划生育政策常识呀,只要是已婚的,做人流就视同产假呀,至于假期长短,要看孕期,具体 ...
上次公司遇到同样的事件 ... [/quote]
对的,如果第一次流产以后,不采取节育措施,第二次只好算病假.
作者: cindyshi101    时间: 2008-9-6 11:21

我觉得这样的人肯定是事先知道的.为何不去做完手术休息好再出来工作.试想一下,如果是自己家里新请的阿姨,来了两天就说要去人流做手术,请假.但你工资要照付,你们愿意吗?如果是我,只愿意付两天的工资再多加50-100元,然后请她走人.不管公司还是家里请人一定是有事情要做,这样不懂为别人多考虑一下的人,还是不用为好..
作者: cslx    时间: 2008-9-6 11:34

提示: 该帖被自动屏蔽
作者: angelaqiu    时间: 2008-9-6 23:38     标题: 回复 20#chang 的帖子

同意,我们公司第1次流产的女同事全部都市享受公假, 没说病假,这点还是比较人性化的.

[ 本帖最后由 angelaqiu 于 2008-9-6 23:41 编辑 ].
作者: dolphoni    时间: 2008-9-8 10:09

无奈!

[ 本帖最后由 dolphoni 于 2008-9-8 10:17 编辑 ].
作者: 虫虫妈妈    时间: 2008-9-8 10:26

引用:
原帖由 lisama 于 2008-9-5 23:20 发表 \"\"
不懂法,可以学习, 但不能主观评价. 人事也是人, 如何衡量基本心中有数.

"第十二条(实行计划生育手术的奖励)
实行计划生育手术的公民,按照下列规定享受休假,假期期间的工资按照本人正常出勤应得的工资发给:
...
非常同意!!! 这位妈妈是做人事的还是搞法律的?表达能力真是一流!.
作者: HellenMM    时间: 2008-9-8 11:37

引用:
原帖由 lisama 于 2008-9-5 23:20 发表 \"\"
不懂法,可以学习, 但不能主观评价. 人事也是人, 如何衡量基本心中有数.

"第十二条(实行计划生育手术的奖励)
实行计划生育手术的公民,按照下列规定享受休假,假期期间的工资按照本人正常出勤应得的工资发给:
...
这位怎么这么激动?是老板吧?.
作者: HellenMM    时间: 2008-9-8 11:38

引用:
原帖由 cslx 于 2008-9-6 11:34 发表 \"\"
LISAMA的观点我赞成。恶意坑害员工的公司不是好公司,但是恶意坑害公司的员工是什么呢?是应该被赞扬的英雄?
我的建议处理方案就是,延长试用期,按照规定好了以后逼她准时上班,否则就是矿工,直接开除论处,记入 ...
这不是黑社会的手法吗?.
作者: susan_yan7    时间: 2008-9-8 13:39

按规定办事,对事不对人,否则都难办。.
作者: kosoyu    时间: 2008-9-8 17:13

刚上两天班就签合同了?不体检的吗?就人道主义的角度来说是应该同情,但就当事人来说,缺少一点诚信。现在的岗位是一个萝卜一个坑,她这么做有点。。。。。.
作者: 丁丁94幸福    时间: 2008-9-8 17:23

看来前台和老 板关系浅了点,我们公司有大着肚子来应聘的,然后生了孩子再上班的。当然也有同事在体检查出怀孕后自动辞职的。这样的人非常有诚信所以生完孩子以后又被公司采用了。所以人还是诚信为本。实在是意外可以和公司协商,当然事情还是要按原则办的。.
作者: lisama    时间: 2008-9-8 20:34     标题: 回复 49#HellenMM 的帖子

作为人事看到部分人员的偏激, 是会激动的.

特别是楼主所说的这类事件, 其实并不能因为情况值得同情就因此放松法规,
大家的弱者同情不要放错地方, 因为即使弱者做错了, 也要自己承担责任.

日常工作中人事常常被误解, 有些员工是一知半解就怪人事如何如何......
有时侯人事就是在原则边缘上帮了员工, 基本都回被当作应该的,  甚至是被作为欺负长期员工的例证.
哎,  所以偶心冷的很,  基本上有事我都公事公办, 省得吃力不讨好..
作者: 元元妈    时间: 2008-9-8 22:16

引用:
原帖由 HellenMM 于 2008-9-8 11:38 发表 \"\"

这不是黑社会的手法吗?
这是被逼出来的呀!
有时候公司会有些促狭的规定,员工会不理解.
孰不知那也不是老板拍脑袋想出来的,实在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啊
顺便问一下,大家公司的入职体检都查是否怀孕吗?.
作者: hml    时间: 2008-9-9 06:25

引用:
原帖由 cslx 于 2008-9-6 11:34 发表 \"\"
LISAMA的观点我赞成。恶意坑害员工的公司不是好公司,但是恶意坑害公司的员工是什么呢?是应该被赞扬的英雄?
我的建议处理方案就是,延长试用期,按照规定好了以后逼她准时上班,否则就是矿工,直接开除论处,记入 ...
雇佣员工的时候,本来就会发生各种各样的事情.如果你认为可以接受随之发生的各种问题时,了解随着招聘会发生的风险,你再去决定招聘员工.
发生自己不希望的情况时,就在那里咬牙切齿的,蓄意报复的,真让人鄙视.
碰到你这样的人事,的确是什么也不能跟你说真话.

[ 本帖最后由 hml 于 2008-9-9 06:29 编辑 ].
作者: 爱的是你俩    时间: 2008-9-9 09:25

引用:
原帖由 cslx 于 2008-9-6 11:34 发表 \"\"
LISAMA的观点我赞成。恶意坑害员工的公司不是好公司,但是恶意坑害公司的员工是什么呢?是应该被赞扬的英雄?
我的建议处理方案就是,延长试用期,按照规定好了以后逼她准时上班,否则就是矿工,直接开除论处,记入 ...
这种做法有点过呢.
作者: 维希妈    时间: 2008-9-9 10:08

赞成51楼的说法。
按规定办事,对事不对人,否则都难办。.
作者: 我爱圆圆    时间: 2008-9-9 10:16

LZ只是想问一个事情如何依法处理。我帮LZ总结一下:

1.给予病假假期,按病假工资发放。非计划生育,有假期没待遇。
2.以后女员工入职体检中增加一个相关项目,或者在入职时候签署身体状况声明,包括是否怀孕。
3.不可以因此解除劳动合同。.
作者: 我爱圆圆    时间: 2008-9-9 10:43

对于同样一件事情,大家站在不同的立场上,当然有不同的看法。

维护前台的一方,是站在人性的角度,女性的角度。法律也是一样,并没有规定必须服务满多少期限才能享有计划生育假期。

不满前台的一方,是从实际操作和具体情况出发的。
1、现在的公司,都是一个萝卜一个坑,要找人临时分担工作是很麻烦的事情。尤其前台,虽然不复杂也不算重要,却是很繁琐很占人的一个岗位。要找人顶替半个月、一个月,是不容易的事情。
2、问题的关键在于前台只上了两天班。很有可能她明了自己的身体状况,目的就是想上了班,拿病假工资去做手术。如果是这样,她的做法合法,但未免自私了点。这种情况下,公司或者人事有抱怨也是正常的反应。.
作者: 我爱圆圆    时间: 2008-9-9 10:48

我记得在另外一贴子,有人说过,如果一个员工为公司服务了一段时期,然后要休产假之类,公司都没有问题,并会给予更多的照顾和安排。那是因为员工为公司做出了贡献,而且其他同事也会乐于帮忙,分担工作。

我也记得国外有相关法规,女员工在服务期满一定时间后,才有权利休带薪产假的。.
作者: 我爱圆圆    时间: 2008-9-9 10:51

欢迎大家在这个版块提出问题,解答问题。

如果需要表达强烈的爱憎,请去情感版块。

谢谢合作。.
作者: 轩轩儿的妈    时间: 2008-9-9 11:15

和善点,说不定她会心存感激,以后做事更得力。凡事不能做得太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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