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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医保人事] 请教关于劳务公司与员工终止合同 [打印本页]

作者: 毛头妈    时间: 2008-12-6 21:14     标题: 请教关于劳务公司与员工终止合同

请教姐妹们:我们单位有个劳务工,其实最初是我们自己录用的,后来通过劳务公司办理的手续,他就成劳务公司派遣到我们公司的了.劳务公司和他的合同是到08年底到期,我们公司和劳务公司的派遣协议也是到08年底到期.
   现在快要到期了,我们不准备再续约,准备就到期终止.
   如果我们把人退回劳务公司,劳务公司也一定按照合同终止办理,不会再和他续下去的.请问劳务公司要多给他一个月补偿金吗?(如果要的话,可能会叫我们公司出的).
作者: 毛头妈    时间: 2008-12-8 08:44

自己顶一下,有没有人知道啊?.
作者: 我爱圆圆    时间: 2008-12-8 13:23

派遣公司也一样要给予员工不续签补偿的。.
作者: 风起云勇    时间: 2008-12-11 13:59     标题: 回复 1#毛头妈 的帖子

劳务公司应安排此员工其他工作,如无法安排,则支付该员工上海最低工资960元/月,并安排再就业的培训.
作者: 我爱圆圆    时间: 2008-12-11 17:36     标题: 回复 4#风起云勇 的帖子

这种情况适用于员工与劳务公司的劳动合同长于派遣期限。看LZ的贴子,劳动合同和派遣期限应该是一致的。.
作者: 帅哥美妈    时间: 2008-12-11 18:23

那要看劳务公司与他的合同是什么签的,如果是08年签定的合同,适用新的劳动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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