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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医保人事] 是否可以要求人事部改签“无固定期限合同”? [打印本页]

作者: 米米    时间: 2009-1-25 12:35     标题: 是否可以要求人事部改签“无固定期限合同”?

请教HR:
我好朋友99年2月1日加入现在的公司,原来是二年签一次合同,  2007年12月30日新劳动法前公司新签了三年的合同,即现在的合同到2010年12月30日。

问, 满十年,就是二月上班后, 她是否可以要求人事部改签“无固定期限合同”?假如不去要求,万一2010年11月,公司不再续签合同,是否个人损失很多?.
作者: itlietou    时间: 2009-1-27 1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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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orriecao    时间: 2009-2-2 15:19

打12333电话咨询吧.
作者: pyf74    时间: 2009-2-3 22:10

满十年是自动进入无固定期劳动合同的,不续签就要按照工作满几年赔偿几个月的标准。.
作者: 浩然妈    时间: 2009-2-4 13:04

同意2楼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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