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kkk402158 于 2009-5-7 14:31 发表
坚决不能给,国家有具体的政策的,LZ的企业是在政策范围之内的,1分钱也不能给。在政策范围之外的给,也就是行贿。LZ千万不要做这样的事,要知道一次给了,以后还会再加码的,老虎是吃人的,但吃饱后饥饿得时候还要再 ...
原帖由 飞扬的妈妈 于 2009-5-8 13:52 发表
疯了,疯了。刚刚把各个MM的建议给到我老公,我LG说,原来会计公司要5000的代理费,然后另外要给专管员8000的好处费。简直伤天害理。
欢迎光临 旺旺网 (http://ww123.net/) | Powered by Discuz! 6.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