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了然 于 2009-6-7 14:45 发表
我想是的。不然何叫法法平等?佛以魔显,正以邪存。无魔何需显佛,无邪何需言正,没有中世纪的宗教大屠杀,又何需有今天的“世界宗教和平组织”。即使是最邪恶的经历都是有意义的,它同样是你内在成长的一部分。条 ...
原帖由 rabbithong 于 2009-6-8 08:31 发表
无论,是分宗教,谈信仰,聊人生,侃哲学,无论怎样怎样,都是有一个公理或底线, 天地间浩然正气,自由以别人的自由为限,生命无论怎样叹息仍以珍爱为限。 这不也是你所认同的吗?
上帝给人辩才,不是抹黑成白, 佛论因果不是挟因果无所谓恶
何必“为附新词强解经”呢?
上帝爱每一个人于生命中的每一刻
原帖由 rabbithong 于 2009-6-8 11:08 发表
我说我所见,何必太执着于我的基督徒身份呢, 所谓基督徒,就是人, 信任上帝的 人 而已。
尊敬你,因为你也是人, 如果你非要说自己是佛,那也可以, 我还是尊敬一位说自己是佛的 人 ,这样。
尊敬伊斯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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