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的伦理是超行为的一种动机伦理,虽然不是不谈行为,但行为的背後有动机作为一个基础,这是圣经的教训。如果你恨别人,你已经是杀人了。杀人的行动是出发于恨这个动机。世界的法律只能从你的行动来定你的罪,但神看内心,不是看外表,所以从你的动机,神就定你的罪了。看见妇女就动淫念的人,主耶稣说你已经与她犯奸淫了。这些教训很清楚地告诉我们,基督教的伦理是动机的伦理。所以我们不是从行为来定夺一个人的品行,我们要求他对神有纯洁的动机,对人有真诚的爱。不但如此,基督教伦理的基础是甚么呢?我有个学生在耶鲁大学读书,他是读伦理学的。有一次他回到印尼去,我说你在耶鲁大学读书,你满意吗?他说他非常满意,他的老师好得不得了,他们的学术高得不得了。我说,那么他们教你伦理,我问你,他们的生活怎么样呢?他马上垂头丧气一点了。他说很可惜,我四个教伦理的老师,有三个离婚了。不但如此,有一个把他的太太丢掉了,跟年轻的学生结婚。我就不客气对他讲了一句话:“照我看,这样的人没有资格教你伦理学。”虽然我知道这个很难讲,但教伦理学的人自己没有遵行伦理的原则,是没有资格好好教伦理学的。今天我们可不可以把我们属灵的生命跟我们应当有的生活分开来呢?我们可不可以把我们的信仰和我们的行为分开来呢?我们有许多时候看到一些属灵的神学教授,教书的时候是很没有信仰的,讲道的时候,装作很有信仰的样子。所以Colin Brown 所写的“Philosophy”那本书,他提到Paul Tillich 时他讲过一句话,他说:“Tillich the preacher is very different from the Tillich as a professor.”当他讲道时好像很有正统信仰,当他教书时完全另一回事。我感到这是很可惜的事情。一个好的传道人,他只能讲他真正相信的,每一句他讲出来都应当是他自己的信仰!一个好的传道人,他只能行出他真正是的,他是诚实的人,他就行出诚实的事情。他是爱真理的,他就行出合乎真理的事情。他是神的仆人,他就行出合乎神的仆人的行动。这样,我们的信心合一,我们的心知行合一,我们的生命与生活合一,我们才是耶稣基督的见证。一个人把“见证”这个字当作一种工作,当作一种讲论的内容,只为了作见证而作见证。可是圣经里提到的“见证”不是行为的,不是言论的事情。耶稣基督说,你们作我的见证,意思是你们就是我的见证者,你们是我的见证。我们所“是的”是我们所行的,我们所知的,所言的真正的基础。
耶稣基督当人问他,你做了这个事吗?他没有回答。你讲了这些话吗?他不回答。当他的仇敌问他,你是基督吗?你是上帝的儿子吗?你是犹太人的王吗?那个受审时不回答的耶稣基督,在这些问题之下不回避,他说:“我是,就照你所说的我是!”当他讲这样的话时,就决定他一定要受死。这告诉我们耶稣基督不是因为他讲错话受审判而死,不是因为他做错甚么事受审判而死。他死,是因为他是上帝的儿子;他死,因为他是犹太人的王;他死,因为他是真理的见证。这是犹太人很难接受的事情,他们不能接受上帝的儿子,他们不能接受这样一个被羞辱的人是基督,因为他们的基督论已经受了曲解了。他们所盼望的基督是军事领袖的基督,他们所盼望的基督是政治领袖的基督,他们所盼望的基督是用仇恨消灭列国对以色列蹂躏的报仇性的基督。所以这样一位受羞辱的基督,怎么可能呢?你被抓到这里受审判,你还是基督吗?你没有打过胜仗,你没有打退过罗马帝国的兵丁,你从来没有使以色列国雪耻复仇而得胜作将军,所以你绝对不是基督。你再说你是基督,我就使你钉在十字架上。所以基督教的信仰就是建立在这个“是”上面。耶稣基督在犹太文化的中间,过著一个最矛盾的生活,因为整个希伯来文化中最重要的一个字就是“真”,而犹太人在耶稣时代所彰显出来的整个文化,最可怕的一个字就是「假」。耶稣基督一生一世责备的话语中最严重的就是,“你们这些假冒为善的法利赛人,你们有灾祸了。”“你们这些假冒为善的文士,你们有灾祸了。”这样一位真的基督活在假的文化当中,他一定要被处死。Richard Niebuhr 在 「Christ and Culture 」那本书里怎么讲的呢?他说犹太人後来觉悟了,如果耶稣基督继续存在,犹太文化就要消灭;如果犹太文化还要存在,一定要消灭耶稣基督。所以他们没有别的选择,他们只有把耶稣基督交在外邦人的手中,被钉十字架,然後把他除灭掉,他们才能维持他们文化的传统。犹太人从来没有发现他们把神的儿子,把那真正的生命挂在木头上。今天的教会如何呢?如果我们的主是真的,我们是不是真的?如果我们的主是真的,我们是假的,那我们千万不要称自己是基督徒。因为耶稣基督在地上最痛恨的,最多指责的不是政治领袖,而是宗教领袖,所以我们需要德性的复兴。世人看见我们的好行为,他们就把荣耀归给你们在天上的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