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ard logo

标题: [其他] 被罚500元 [打印本页]

作者: annabc    时间: 2009-10-15 13:24     标题: 被罚500元

行政部报销电费写成水费,由于我审单时没主意,没核出来,到老板手里被发现后,通知我和行政审核签字人员每人罚500元.就感觉到冤,又不是金额错了.而且水电费,在财务上原本就是叫在一起的.请大家就此事发表一下评论吧
!

[ 本帖最后由 annabc 于 2009-10-15 13:25 编辑 ].
作者: qian    时间: 2009-10-15 13:25

老板想钱想疯了.
作者: 上海汤包    时间: 2009-10-15 14:12

遇人不淑,别多想了,以后当心。.
作者: XGBB    时间: 2009-10-15 14:26

你们老板有病啊,又没造成任何损失,即使入账了,也可以调整科目的呀!
LZ就当破财消灾吧!.
作者: zhang616397    时间: 2009-10-15 16:22

要是我遇上这种老板我就不做了.
作者: 渺渺眯眯    时间: 2009-10-15 16:47

引用:
原帖由 zhangjiabin 于 2009-10-15 16:22 发表 \"\"
要是我遇上这种老板我就不做了
LZ正郁闷着了,表起哄。
不过有合适的,换我也肯定跳。

悄悄地问下,
这种单据老板也要审啊?.
作者: janey_yj    时间: 2009-10-15 16:52

以前我们部门的大领导审得很细致的,这样的慢慢会养成我们工作细心,没办法,我们这种工作性质就这样的要求,不过我们很人性的,不会动不动罚钱的,除非已经造成损失了。.
作者: 沈小亮小小    时间: 2009-10-15 18:07

有病的啊,啥单位
口头警告一下就差不多了吧,罚500啊.
作者: anney710    时间: 2009-10-15 19:52

糟糕
要是遇到这样的领导
那我每个月白干,还得倒贴钱.
作者: 伊宁    时间: 2009-10-15 20:01

晕,这老板.
作者: 我家有女未长成    时间: 2009-10-15 20:18

不要郁闷了,骑驴找马吧,这老板连这么屁大的事也管得这么过份,估计不是成大事的料,哈哈.
作者: 咪宝他娘    时间: 2009-10-15 21:47

晕,那这个罚来的1000元,怎么入帐,难道进老板腰包?.
作者: annabc    时间: 2009-10-15 21:54     标题: 回复 6#渺渺眯眯 的帖子

所有付款老板都要签字的.
作者: Jane妈咪    时间: 2009-10-15 22:09     标题: 回复 12#咪宝他娘 的帖子

估计进老板腰包,哪有这么自说自话的老板。.
作者: annabc    时间: 2009-10-15 22:12

老板的思路就是平时他不可能每张单据都看,都去加,他只认财务和部门领导的签字,所以签字人的责任大,得认真负责,一经发现有差错就重罚,另外说明一下罚款是本公司的制度,不知道这样的公司外面多不多?.
作者: 小叶妈妈    时间: 2009-10-16 07:44

如果月收入过万,五百就五百吧.
作者: cerhui    时间: 2009-10-16 09:09

老板是想:不罚记不住啊。。

或者杀鸡给猴看。

既然是制度就可以罚,

我以前的是检验的日期章敲后天的了,也罚的,罚了就记得住了.
作者: jess    时间: 2009-10-16 16:58

引用:
原帖由 annabc 于 2009-10-15 13:24 发表 \"\"
行政部报销电费写成水费,由于我审单时没主意,没核出来,到老板手里被发现后,通知我和行政审核签字人员每人罚500元.就感觉到冤,又不是金额错了.而且水电费,在财务上原本就是叫在一起的.请大家就此事发表一下评论吧
!
收据,别忘记要收据~~~~.
作者: annabc    时间: 2009-10-18 09:19     标题: 回复 18#jess 的帖子

谢谢提醒!.
作者: 家有亲亲    时间: 2009-10-18 20:23

挺严厉的.
作者: 晃晃悠悠大脑袋    时间: 2009-10-19 09:42

引用:
原帖由 cerhui 于 2009-10-16 09:09 发表 \"\"
老板是想:不罚记不住啊。。

或者杀鸡给猴看。

既然是制度就可以罚,

我以前的是检验的日期章敲后天的了,也罚的,罚了就记得住了
呵呵,LZ是个好孩子啊,还有估计工资也一定是很高的,因为如果换了这么罚我,我要大哭的啊,呵呵.
作者: 上海汤包    时间: 2009-10-19 10:52

引用:
原帖由 小叶妈妈 于 2009-10-16 07:44 发表 \"\"
如果月收入过万,五百就五百吧
晕,要是换了我,一个月也罚不了几回,因为要保证960元的基本生活费。.
作者: appleliaoliao    时间: 2009-10-19 12:21

咯老板抢钱啊?.
作者: GRACEYANG    时间: 2009-10-22 17:56

引用:
原帖由 annabc 于 2009-10-18 09:19 发表 \"\"
谢谢提醒!
这种收据还不是文具店买的,又不是税务专用的,开不开无所谓。难道还要求老板开税务收据?.
作者: 凯琴小宝    时间: 2009-10-23 21:21

有制度的话,应该罚。

当然要正规收据.
作者: annabc    时间: 2009-10-25 12:14     标题: 回复 25#凯琴小宝 的帖子

没有正规收据,有个章就不错了..




欢迎光临 旺旺网 (http://ww123.net/) Powered by Discuz! 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