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小斐1015 于 2009-11-6 13:46 发表
LZ的意思就是在明白无误告诉大家:如果超生两年后未被发现,就不能再征收社会抚养费了。
LZ,你的方针政策好象有点不大对呀,这分明是在误导群众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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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ql7788 于 2009-11-6 21:59 发表
前两天看到养一只狗每年消耗多少食物,碳排放比一辆大排量车还多,看来养狗也是不利于环境的事。
养孩子也是同样的道理,地球迟早会被人类毁灭,还是积积得吧。
原帖由 小斐1015 于 2009-11-7 20:14 发表
有些人嘴上说不烦,心理却是象炸开了锅那样患得患失。没关系大家拭目以待,用不了多久,一个幼小的生命将会降落到人世间。我们能做的,就是去计生委揭发某位超生妈妈。说不定咱们还可以领到花花绿绿大把钞票和奖赏呢 ...
原帖由 棉絮 于 2009-11-9 08:36 发表
LZ就消停点吧,不要再转些乱七八糟有背国家法律的东西了. 你看那个9个月还想引产的帖子难道不可怜吗? 那些乱七八糟的言论真的到事情轮到自己头上一点用处也没有的,只能白白让一些不明真相的可怜人上当受骗. 写这些文 ...
原帖由 小斐1015 于 2009-11-9 08:50 发表
算啦,咱俩就别再劝了。
幸亏LZ活在如今新社会,要是早出生几百年活在封建制度的古代时,那可不是闹着玩的——冒犯了文字狱。直接后果就是满门抄斩。
借用一句俗话:“嘴上没毛办事不牢”。初生牛犊不怕虎资格比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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