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卫东只拥有一辆破旧不堪的农用翻斗车,而且他还只是这辆车的主人雇佣的司机。
7月17日的下午3时30分到4时之间,根据记者了解到的事实可以推断,瓜州县瓜州乡农民侯卫东在做这些事情:
他独自驾驶着他的红色东风华山牌农用运输车行驶在313国道上,当行驶到开往广至乡的岔路口———313国道瓜州境内唯一的岔路口时,他放慢车速准备左转弯。他的左侧车轮踩过了中间黄线。
这时,一辆白色“途观”从他的左后方向右前方急速驶来,躲闪不及,“途观”一头扎进了红色农用翻斗车的右下部。
这辆红色运输车在当地称为翻斗车,里面满载着沙石。在网上流传的事故现场图片中,还有另一辆运送沙石的红色运输车跟在侯卫东的后面,但《法治周末》记者调查得知,这辆车并不是侯卫东的同伴。
近两年来,由于风电和高铁项目建设,瓜州县的重型运输车急速增多,但侯卫东的车并不属此列。他的车与那些重卡远不是一个“重量级”,他的车上装载的也不是搭建一个现代化西部小城的钢筋水泥,他的目标是拐下国道向北2公里远的广至乡。
这是一个只有两年历史的移民乡,7个村子3万人散居在313国道以北的一片绿洲上。乡**周围没有绿色,**对面的一排2层小楼后面,十几名中老年男人和农妇在砌一块水泥地面,侯卫东的这车沙石正是运往这里。
侯卫东的工友告诉《法治周末》记者,事故发生时,因为车要转弯,而且当时过往车辆较多,“侯卫东肯定打了转向灯”。
如今,侯卫东已被刑拘,身在瓜州县看守所,外人不能会见。北京市一名区交警大队大队长告诉《法治周末》记者,按照法律程序,事故责任未认定前,不应对涉事司机进行刑事拘留,“哪怕是同等责任以下的责任都不应该”。
那辆被追尾的翻斗车,则停放在瓜州交警北大桥中队旁边的一家汽修厂里。经过了严重撞击,翻斗车只是后部和底部受损,尽管它本身已破旧不堪。
驾驶室里的标牌显示,这辆车产于2004年,驾驶座已经又脏又烂,露出了黄色的海绵,蒙着一层灰尘的仪表盘早已失灵,上面的行驶里程停在了4.9万公里的数字上。
侯卫东并不是车主,这辆车也没有牌照,而且明显经过改装。汽车的前大灯和进气隔栅的铁板,是与车身明显不同的蓝色,车门上印着这辆车原属于甘肃省静宁县李店镇,还印着原来的车牌号“甘NJ11·79286”。
这辆车破旧而残损,油箱口上裹着一块油渍渍的抹布,最关键的是,这辆车的后面没有悬挂防撞梁,也就是说,这辆车的车斗之下与后轮之后,形成了一个最高约1.7米,深约1.5米的梯形体空间,而“途观”的车身高度刚好是1.685米。
瓜州境内的马路上这种翻斗车并不鲜见,而且大多没有安装防撞梁。
相撞后并未立刻爆炸或起火
可以想象,当“途观”因躲闪不及与翻斗车高速追尾时,大约三分之一的车身撞进了这个空间之中。
车祸地点距离瓜州收费站有10公里的距离,而非网上传言的两公里。从这里转过几个弯,再翻过几道缓坡,才能远远望见戈壁上的收费站。
当“途观”与翻斗车追尾前约30米,“途观”便已开始减速刹车。现场的刹车印显示,刹车时,“途观”车正在马路中间骑黄线并向右转向行驶。这也几乎可以印证,“途观”在由逆向车道超越一辆前车后,突然发现前面还有一辆因等待转弯而车速极慢的翻斗车,于是急忙右转想躲避此车,然而不幸发生。
事故的争议发生在“途观”追尾后又起火燃烧。现场痕迹可以证实,“途观”在追尾相撞后并未立刻爆炸或起火,着火点是在追尾点前方约两米远的地方。
一名国产品牌汽车经销商告诉《法治周末》记者,一般情况下,汽车追尾后起火燃 烧的可能性很小,“100起里肯定超不过10起”,爆 炸的可能性更是微乎其微。
网上曾出现死者是死于颅脑损伤而非车身燃烧的“官方”说法,同样饱受质疑,但这一说法几近真实情况。
事故发生的当晚10点钟,4具遇难者尸体被送往瓜州县殡仪馆。殡仪馆工作人员告诉记者,4具尸体不仅严重碳化,而且残缺不全,“只有1个人的头还和身体连着一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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