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minner_vertex 于 2011-10-24 11:53 发表
楼主,提醒您一点,既然他们都是台巴子,那么在中国境内是无法设立公司的,贵公司的营业执照背后的股东一定是中国境内公民。
既然巴子提出无理的要求,那么大家法庭或者仲裁,把事情搞大,烦死那个股东。
原帖由 情深彼岸 于 2011-10-22 10:21 发表
晕,怎么跟我亲戚所在公司的老板几乎一模一样,也是个台湾老女人,作息时间也雷同,要干掉员工时也是同样的手段,上一次回台湾时间也几乎都对得起来,不会就是同一个老板吧?![]()
悄悄问一下,是普陀区的吗?
原帖由 宝贝niuniu 于 2011-10-26 15:53 发表
最好就是找些公司的软档,譬如:少缴社保金、偷漏税(特别是所得税)、虚开发票等等,反正你不仁我不义,拼着不拿补偿金,也要出这口气的,至少以后她还想继续坑人的话,就要好好考虑一下了。
原帖由 grace7369001 于 2011-10-26 10:49 发表
大家有仲栽过吗?我同学为了拿到补偿金花了2年多!这个太磨人了!还付了律师费几千!所以我认为楼主做得没错!对台湾人就是不能说道理的!你越软他越欺你!
原帖由 调皮捣蛋妈 于 2011-10-26 07:11 发表
个人觉得:你维护自己的权益是应该的,但公司事务同时也不能耽误呀,比如申报,是不是原来该你做的事在你离开前也应该做好,让其他同事忙进忙出的,他们又不熟悉原先你干的活,这样不太好,不管台湾老板如何不靠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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