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德宗教会领袖在墨兰顿离世后,开始整合路德宗教会里的分歧。由于墨兰顿的个性温和,并未在路德宗里采取对立抗辩的立场;而路德宗第二代领袖们为要和平共存,因为他们都是路德与墨兰顿的门生,就采取了妥协折衷的方法,1577年制订了《协同信条》(Formula of Concord)作为信仰告白。其中第二条追随路德,强调罪人全然败坏,意志的捆绑,毫无自己选择接受福音的能力;其遣词用字比加尔文宗信条还强烈。但第十一条步墨兰顿的后尘,承认罪人自己有能力来配合接受福音,如此的神人合作说,与第二条明显矛盾。
2、本段引文由林慈信译自:Iain H. Murray, Evangelicalism Divided: A Record of Crucial Change in the Years 1950 to 2000. Edinburgh: The Banner of Truth Trust, 2000. pp. 73-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