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克医生还定义了一类人,叫做“谎人”(people of lie),这类人最明显的特征是自欺欺人,坚持对自己的错误和恶行视若无睹,既不在乎有多少证据,也不在乎伤害了多少人。对这种人来说,没有什么真实可言,没有什么原则是他一定会遵守的。行事完全从自己的意志出发,以自己的利益为标准。这种人谈不上有信仰可言,可是如果他们进了教会呢?你能想象吗,教会里这类人还不少,表面上蛮有爱心,骨子里却非常自私;热衷服侍的背后,是操纵别人服膺于自己的意志。
参孙做事“任意而行”,拿细耳人的规条根本约束不了他,唯一的标准就是“跟着感觉走”、“Just do it”。自我感觉太好的人,很难扩大自己的危机容量,因为你的缺点得不到指正和改善。作为一个儿子,父母让他遵守律法不要娶外邦女子,他不听,还报复父母骗他们吃不洁的食物;作为丈夫,他不顾妻子一家老小的安危;作为士师,他一贯单打独斗,缺乏族群认同,从不管理、带领民众。直到他死后,他的家族才在葬礼上第一次联合行动,“参孙的弟兄和他父的全家,都下去取他的尸首”。几乎在所有的角色和职分上,参孙都对自己的亏欠不以为意。如果参孙能够放下自信的感觉,敢于运用基本的自省能力,也不至于把自己的人生活得那么悲壮惨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