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楼cxs0918
(祈祷!!)
发表于 2009-12-29 1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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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
1. 幼儿园肯定是要负监管不力的责任的。
2. 如果受伤的小朋友要到整容的程度的话,那么作为过错方的家长也没有什么好推卸的,肯定需要付整容费的。
3. 对于那个所谓的“做错事”的小朋友,也应该做好心理安慰工作。“朋友说,妈妈哭你做错事了。” 我认为这句话说的太重了,重的不是一个小班小朋友能承受的。不好意思,在这里,我并不认为这个小朋友做错事了,只是他不恰当地表达了他的情绪。而他这种表达情绪的方法以他有限的人生经验来说是不能判断恰当不恰当的。也许,因为妈妈无心的一句话造成这个小朋友以后为了“不做错事”而终身唯唯诺诺。当然,对于那个受伤的小朋友,也不能过度的表示同情,而是应该让他知道他的同学也是无心的。
以上仅是一个同为小班小朋友妈妈的个人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