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楼狗妈
(......)
发表于 2008-12-26 1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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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由于09年起固定资产可以抵扣税金了,所以对方要求退回,明年再开(开发票是因对方要求才开的),但我朋友公司已将此笔收入算做08年的经营性收入 ”
我认为: 坚持12月份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长远打算)
购入固定资产方需考虑:
一是:税前不能抵扣,全额入固定资产,折旧数字多了,最后入费用多了,直接入费用抵减当期利润,抵减了25%所得税。
一是:税前抵扣增值税,免17%的增值税(还是销项减进项),剩下部分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的原值比不抵扣少了,每个月的折旧数也相应少了,入费用的数字也相应少了。。。。,
出售该产品方需考虑:
一是: 年终审计问题---审计会列出来--普票
一是:税局方面---现在开票转票应该都能很顺利通过,但以后会是一个隐患(实际应当确认的纳税义务就是当年的12月,你这样一转等于是延后到第二年1月了)
[ 本帖最后由 狗妈 于 2008-12-26 11:51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