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原帖由 stephen妈妈 于 2008-10-15 20:22 发表 
违的是不合理的规,不管公司大小,这个钱都出得冤枉。

如果还像以前一样,单位都是国营的,反正一只口袋出一只口袋进,都是国家的的钱,费用多与少单位都不会在意;现在有民营企业了,怎么能按照以前旧有的制度执行呢!
民营企业即使赚钱也是血汗钱,跟白领在公司打工是一样辛苦的,打工至少还不需要考虑整个公司的生存,可是再小的企业也要考虑生存危机,否则就不是一个人失业的问题。现在整个大环境并没有给中小企业提供稳定的生存环境,经济危机早就开始严重地威胁小企业了,当初被迫走上了自己创业的路,有时每个月一分钱收入都没有,有的月份有利润,除去各项成本后也就跟普通白领的工资不想上下,而社会上各类人还以为开公司的人能赚大把钞票呢,各个部门也是百般地给小企业刁难......,唉!真是举步维艰啊。
不好意思,在这里诉诉苦,请各位见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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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天天妈咪 于 2008-10-16 09:20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