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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yoshiyuki妈妈 于 2014-6-16 13:57 发表 
正规的公司一直是弱势的,有外地员工第3胎,一直病假,我们人事都不知道怎么对待了,违反计划生育在前,但公司没有处理权。人家就一直病假,让遵纪守法的员工情以何堪!
就是呀,以前的公司就碰到过一个,怀孕马上请病假,其实吃得下睡得着身体不要太好哦,就是一周一周的开病假,后来跟她协商解除劳动关系愿意付赔偿金大概8万多她狮子大开口要12万谈不拢呀,公司后来气了好你就请吧不跟你谈,最后生好了乖乖的求饶大概只要求支付3个月的最低工资。当然这里面也有很多小插曲就不一一复述了。我想说的是,都不要做得太过分,老以为怀孕就谁都碰不得,还是要遵守规章制度;而公司也要讲人性化尽社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