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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08年业务招待费40%要交企业所得税

引用:
原帖由 kiki妈妈 于 2008-3-14 19:02 发表 \"\"
08年业务招待费发生额60%可以税前列支,40%要交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总额不超过全年收入的0.005。以后的帐是越来越难做了
啊?
真的?
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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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还是听专管员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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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YFDBB 于 2008-3-20 13:49 发表 \"\"
做帐不影响的,缴税的时候调整就可以了。不难的!
是每季调整还是清算时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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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yuheng0518 于 2008-4-3 23:12 发表 \"\"
其实,想列支到销售额的千分之五也行呀,多拿些招待费的发票进账,算好费用的60%正好与销售额的千分之五持平就可了。
但是开会的时候,税务所人员说2008年汇算清缴时,业务招待费部分是必须有调整额了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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