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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关于业务招待费的60%

关于业务招待费的60%

关于新所得税条例中第四十三条: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0.5%。

想请教:
1,如果一年内的业务招待费没有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0.5%也要按照发生额的60%算?那不是更少了?

2,这业务招待费的60%是每季计提时就算好还是到年终清算汇缴时再调整的?

3,大家有何高招?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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