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楼echosh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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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13 1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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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合同到期的经济补偿金?
小王与A单位签订了一年期劳动合同, 月工资为1800元, 合同于2008年3月31日到期。合同约定:若续签劳动合同,双方应当在合同到期前30天内协商续签劳动合同。
合同到期前30天,公司与小王都没有提出劳动合同是否续签的问题,听说小王已经找到更好的工作机会。3月31日,小王办理了离职交接手续,并随后在新公司公司顺利上班。
4月15日,小王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要求A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仲裁委员会是否会支持小王的申请?
[ 本帖最后由 echoshu 于 2008-3-13 22:10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