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雨水仍旧大
所以现在才到了店面
今天看了两个上海的案件:都是讲楼上楼下的,一个是因为石库门老房子的公用部位使用,二三年的时间打了六次官司,打了N次110,起因就是因为一个水斗;另外一个是因为特殊家庭的阳光房,住在二楼的退休老师,六十岁,一个儿子从初三到现在患上了脊柱炎,已经14年过去了,退休老师老公已经去世,自己也有87岁的老母亲,她们在二楼,因为儿子的病需要晒太阳,也是经历了8年多,三楼邻居刚开始是同意的,后来就打官司,要求法院强制执行,法院了解了情况后,是不能强制执行的,总之8年后的解决方式是街道出资盖了一个27.5度角的阳光棚。尤其是后者我看的是泪光涟涟。尤其是妈妈说,要拆的话,一家三口一起去死。
远亲不如近邻,不能太计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