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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 上周的车祸,大家都看到报道了吧?

那个地方比较偏僻的,车也不多的,怎么会出了这么大的事情?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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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要庆幸不是上下学的时间
另外学校附近不是应该有慢行标志和限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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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william@2000 于 2009-3-30 20:50 发表 \"\"
上下学时间就不会这么快了, 就是因为当时没(少)车就忽视了
学校那段路其实是可以设置减速的,就像进一些小区那样的.人为的把速度降下来.
这件事情还真是很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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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西瓜太郎妈妈 于 2009-3-31 11:09 发表 \"\"

老师是从学校出来的,是面包车撞上他的宝马车,不是他撞面包车。今天老师动手术,祝福他吧!
其实谁都有可能出车祸.
祝福车祸中所有受伤的人早日康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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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cathyxu 于 2009-3-31 13:10 发表 \"\"
边上的世茂湖滨花园都不敢买了,现在走到那就发抖~
每天都发生车祸的,不要想的那么悲观.
事故也就是一瞬间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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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心迪妈妈 于 2009-3-31 19:45 发表 \"\"
是该注意了,好多人根本就没好好学过开车。前一段时间去东校接女儿,过马路就被一家长倒车撞到腿,幸亏早年体育不错,飞身闪过,不过事后还是腿疼了挺长时间。可气的是那人居然不知道撞到别人,还在继续倒车,连摆头 ...
有次我到易初莲花,就碰到了手潮的女司机,开车拐弯竟然把我的电动车逼倒在地,我是在旁边等她过去的。大概是新手。所以我强烈呼吁还是多练练再出门,免得害人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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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关注事故发生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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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evekissoscar 于 2009-4-1 13:12 发表 \"\"
学校是不是也会受牵连?
这应该是与学校无关的。是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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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Polarishsu 于 2009-4-3 23:48 发表 \"\"
欢迎常来逛逛。  我看了这个车祸都不敢去学车了。 太惨了。
所以我建议驾校不要只顾经济利益,想办法让学员过关的太容易,不然多了些马路杀手,害人不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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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没有人愿意出车祸的;
其次记得很多年以前在车上有这样的字眼,宁停三分,不抢一秒,现在已经很少看到了;
再次在学校几十米之内应该是有限速标志的,这也是一种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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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皮皮鲁妈 于 2009-4-9 19:18 发表 \"\"
今天晚间新闻说,面包车伤员里又抢救无效死一人,已死三人了,看来宝马车逃不掉牢狱之灾了,鉴定下来他逆向行驶,要付全责。他才24岁,太可惜了。奉劝开车族:一定要遵守交通法规,不要给家人和他人带来伤害。
非常惋惜。死亡一人以上已经是重大交通事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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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心迪妈妈 于 2009-4-10 18:11 发表 \"\"
喜欢有什么用,这么不拿自己和别人生命负责任的人,根本不配做老师。三条人命呀,还有两个在重症病房,不要说法律责任,枪毙都不可惜!!!
有很多事情怎么能说得清呢,我想没有谁愿意出这些事情,一念之差吧。开车和做不做老师,应该是两件事情,比如北京那件事情----倒车把自己的老婆撞死的事件,这只能说是意外。尽管这些意外是人多么不愿意发生的事情。
尽管我没有去看交通法规,自己也没有车,但是我觉得枪毙倒是不至于的。需要赔偿,另外大概会有刑责。
总之,替这两家人惋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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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心迪妈妈 于 2009-4-10 22:57 发表 \"\"
说实话,本不想同你争论,只是各抒己见。我认为我们国家就是对各种事情立法不严,执法不严,才会出现各种本该避免出现的悲剧。就这场车祸,我们已看到报道,老师是因为要超车,所以跑到对面车道,而且加速,要负全责 ...
是的.开车的人是需要注意的.因为不仅是关系到自身的安全,也关系到他人的安全.所以责任重大.

我同意你的上述观点,比如重惩一些事情.不要存在侥幸心理.没有看到新闻,所以也只是从这篇帖里得到相关信息.

希望马路杀手以及老司机都安全驾驶,不要醉驾等

其实我老公的弟弟也是七年前因为别人交通逃逸而当场死亡的,到现在还没有找到逃跑的肇事者.也才24岁.所以更能体会那些失去亲人的人的伤痛.

交警严格执法,我是举双手赞成的;考驾照严格,我也是双手赞成的.总之希望悲剧越少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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