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楼jan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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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17 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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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负了全责,擦破点皮就赔了500元
星期六儿子上完课,老公开车带我和儿子去办点事。就顺道加了油,出来时,沿**路由北向南行驶。由于**路是一条小马路,又没有划线区分机非隔离,所以车速很慢,加之老公看到前面路口红灯,就踩了离合器。可以说速度是灰常慢的,不超过30码。这是旁边的一辆助动车突然车头向外,从我们的右侧反光镜处擦过来,车头晃了2下,停下来。骑车的是一个民工模样的女人,她一下车就大喊大叫。我老公急忙停车,和我一起下车检查伤者,发现此人的左腿处外侧有些擦伤的痕迹,但没有出血,内侧有一个5毛硬币大小的淤青。那个女人拿出手机叫来了一大帮子的民工兄弟们,叫嚣着要我们赔偿什么诊疗费,误工费,休息费等乱78遭的钱,我们心想莫不是遇到了传说中的“碰瓷”,只好打电话报警。警察来了后要求我们协商处理,结果就是我们负全责,赔了伤者500元。至于我们的车,倒是没什么的,去了定损,赔了600,不过我们的车也开了4年多了,反正这次也没有掉漆,就一点点擦痕,我们也不打算去修了,下次有机会在一起修掉,所以最后算下来,还居然赚了600,真是没有想到。不过我也是第一次知道出了事故警察是不管的,只要双方协商好就行,所以就算是赔偿的数目过分了,只要双方愿意就行。
所归说,我还是希望以后不要再碰到这种事情勒。现在写出来也是希望给各位没有出过事故的新手一点经验而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