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楼帅帅Ma
(......)
发表于 2007-8-29 15:42
显示全部帖子
呼吁学校领导重视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文件
沪教委基〔2007〕46号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深化中小学课程改革
加强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
各区县教育局、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局,有关局、公司教育处:
在各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教研科研机构和中小学师生共同努力下,本市中小学二期课程改革正在积极地推进和落实,但在课程实施中还存在与改革要求不相适应的地方。为进一步深化中小学课程改革,推进以德育为核心,以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的素质教育,深入实施《上海市学生民族精神教育指导纲要》和《上海市中小学生生命教育指导纲要》(以下简称“两纲”),促进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的有机结合,现就深化本市中小学课程改革,加强教学工作,减轻中小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提高基础教育质量,提出如下意见:
二、调整中小学作息时间
3.调整中小学作息时间。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落实全国和本市学校体育工作会议提出的“健康第一”的思想,2007学年起调整本市中小学作息时间,小学和初中(寄宿制学校除外)分别实行上午8:15以后和8:00以后安排集体教育活动的作息制度,不得提前安排集体教育教学活动。
各学校要根据学校实际,科学安排学校作息时间和教学计划,确保每周安排“三课、两操、两活动”,确保学生每天有15分钟的晨会或午会,每天参加一小时集体体育活动。学校作息时间和教学计划应及时向学生、家长和社会公示。同时,要开放场地设施和器材,安排提前到校的学生开展体育锻炼活动,并安排教师做好值日与护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