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楼seabeau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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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21 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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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06年漏缴了5个月的个人所得税,还能补缴么?
老公在办理“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其中有个规定,要求提供“本市区、县以上税务机关出具的持证人员在2006年及以后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财务到税务局拉出历年的税单后发现,2006年2-6月份没有缴纳个人所得税,8月份和9月份都是0,其他月份有多有少,金额都在几十元。
因为5年了,公司财务也换了几拨了,现在的财务未经手,税务局要求全公司的工资表,她没有,加上去金山税务局比较远,确实有点为难她!
好不容易熬到可以迁户口了,就卡在这上面,真的是很郁闷!
我自己也做财务,但一直做成本这块,对税务这块不熟悉,希望知道的亲们多多支招啊,谢谢了
[ 本帖最后由 seabeauty 于 2011-12-22 12:44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