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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这样可恶的公司,只能打官司了!

我觉得LZ的一个证据非常重要,就是echo提到的离职交接清单。

如果你已经完成了工作交接,应该有一张离职交接清单或者表格,证明你的工作已经移交。上面应该有公司方面的签收人,日期,你的确认。

依据离职交接的证据,公司应该于当天结清工资。(另有约定的,还是个争议问题。)同时,公司应该办理退工的日期也要从这时候开始推算。公司没有照做的,都是违法行为。

事实很清楚,怎么办取决于LZ自己。是不是有谈的可能,不能谈就只有申请仲裁。谈,就依据公司违法的部分,争取你要的东西。不谈,就申请仲裁,主张你的工资、退工等权利。

不过从LZ介绍的情况来看,这样的公司也是言而无信的,所以,再怎么着证书也不要放在公司了,以后总是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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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批评一下,LZ做人事经理的,专业不及格啊

[ 本帖最后由 我爱圆圆 于 2008-7-9 12:43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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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兴,我要一张免费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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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Z的心地很好,做事想必也认真负责。

你的这件事情让我想重提一个观点,就是HR(或者人事)的职业生存条件。对于一个专业、职业的HR来说,公司和老板守法必须是一个先决条件。如果公司和老板不能把遵守法规作为基本原则,HR非但不能保护自己,日常的工作也会是助纣为虐。公司所有不规范的做法,侵害员工权益的行为,HR都责无旁贷。所以,一个专业、职业的HR不是在所有公司都能生存的。

所以,LZ再次求职,应该要先看公司和老板。LZ的劳动法规和实务上应该没有问题,但有些地方还是过于软弱和轻信了一点。比如说,它到你下家公司说坏话,这个一来不可信,二来它也很难做到。就算它说了,你跟新公司之间的交流也未必就输过它信口雌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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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33#1707sunny 的帖子

做社工,这个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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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高兴 于 2008-7-10 12:41 发表 \"\"
你是不是想说是1张变2张了,这记后门大了。
不过,你的专业回答我想大家对我再给你1张的做法,不会有意见的。

我昨天去谈旺旺网专场了,谈下来的意向是组织方可能答应给我半天做旺旺网专场,不过免费票(我已经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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