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原帖由 liuchang039571 于 2009-3-11 11:57 发表 
我们不是签了居间协议了吗,那上面说如果我们单方面违约要陪他房价款的2%(你看,他们又在咬文嚼字,他们不称中介费,叫违约金,貌似所有中介的居间协议上都有这一条),但是这好像是霸王条款,应该和合同法有出入的吧!因为我 ...
中介费不是以成功出售为付费标准的~~~~~~~~~这个法律上倒是有这个规定
他履行了介绍的义务,你最后不要了,它完成了他的工作,你必须付费,这是对中介这种机构的保障
我有个朋友是商务中介,最后官司输了
我只晓得商务中介有这个东西
房屋中介不清楚,但笼统的讲,如果所有人都临门一脚,房子不卖了.....中介就要喝西北风了...我估计在法律条文上应该有这类似的条例
到街道咨询下律师看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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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jess 于 2010-9-13 17:57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