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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嘻哈爸爸 于 2006-9-16 19:09 发表
我不是张江的老师。可以告诉你我所在的学校我并没有讨论过。我说进才不好进才就找我打官司。看来你说这句话你是没有法律常识的。现在不是文革时代,在美国连说总统不好都不会怎么样。我评价一个学校难道就要坐牢?
看到你这句话我才恍然大悟,原来你的法律意识是如此淡薄,难怪在网上不负责任地对一些学校评头论足,今天说它好,明天说它不好(这是你自己承认的)。告诉你吧,打官司有刑事官司、民事官司、行政官司等,打官司并不意味就要坐牢,打刑事官司才涉及到坐不坐牢的问题,就是输了也不一定坐牢,还有免于刑事处罚和缓刑的。我说的进才不和你打官司才怪呢,指的是民事诉讼案件中的名誉权案件,一般审理的结果是败诉一方公开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如果有的话),所以你不用太紧张。另外补充一点,今天说人好,并不能抵消明天说人不好而发生的法律责任。
第二,你对美国的法律制度也一无所知,在美国说一个人不好也是有底线的,不是你想说就能说的。一旦涉及到个人名誉问题,照样要打官司。记得前两年上海电视台做过一个节目,是关于公众人物的隐私受不受保护的问题,其中就谈到过外国的一些总统,当个人隐私受到侵权时,也会打官司的。
第三,关于文革的问题,你好像也幼稚的很。你自称是博士,难道在大学里没有学过中共党史?考硕士生时,政治是必考的科目。文革时代言论受到压制,主要是从政治上给予打击,给你扣上一顶顶帽子,公民的言论自由没有法律的保护。而现在是法制社会,我们可以有充分的发表自己言论的自由。但是在行使自己权利的时候,必须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也就是公民(当然也包括法人)名誉权受法律的保护。
第四,你好像很敏感,我发一个帖子,你马上申明“我不是实验的老师“;再发一个帖子,马上申明”我不是致远的老师“;又发一个帖子,立刻声明”我不是张江的老师“。说句老实话,我从来就不认为你是一个老师。如果你自称的博士学位成立的话,那你和学校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当然也有一点儿以家长的身份和学校产生的关系)。
作为一个博士生还是好好去做学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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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Coreby 于 2006-9-16 21:48 编辑 ].